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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有鉴于检察官司法风纪问题时有所闻,台湾法务部决定大幅增修沿用多年的“检察官守则”,对检察官制定更严格的执行职务、生活等规范,期许将司法风纪案件降至最低,为司法改革迈进一大步。
据自由时报2月13日报导,虽然未来增修完成的“检察官守则”,仅是检察机关内部的行政命令,违反者,只是法务部行政惩处的依据之一,但法务部拟定的版本,将朝“严格自律”的方向研订,其严格程度几乎仅次于法律规定,若无意外,应该算是所有政府机关中最严厉者。
据了解,研修的“检察官守则”,一改空泛、模糊的规定用词,而以“具体”、甚至条列的方式,规范检察官“应注意”的事项,加上大幅修改的结果,使原本仅有八项规定的检察官守则,将增至二十多项。
例如,原来的检察官守则第一条、第二条揭示,检察官应致力于人权的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及应本于良知,公正执行职务等内容;法务部认为过于模糊和空泛,在修订的检察官守则初稿中,均加以具体化,拟明确规范为“不得滥用检察官权力,侵害人权”,以及办案态度不佳、严重违反办案程序等字眼。
此外,部分检察官无故积压案件,延迟侦结案件并非一朝一夕,引起法务部长陈定南重视,去年底要求全面清理积案,否则拟予行政惩处的影响,故原来的检察官守则第四条规定,检察官应迅速着手侦查案件,不得无故迟延等内容。
将来新版的检察官守则,拟明订不得无故迟延未进行案件的“具体时间”,目前倾向于以“三个月为限”。
在检察官的品操方面,原检察官守则要求检察官应“廉洁自持,重视荣誉,言行举止应端庄谨慎”,在法务部研拟的新版检察官守则中,将要求检察官不得接受招待,尤其是诉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款待,以免影响检察官公正客观的立场。
此外,在公出办案时,亦不得接受警察机关的招待饮宴,不过,但书规定,如果地处偏远地区,如相验尸体而无法自行用餐,将不在此限。
法务部拟大幅研修检察官守则的动机,源于检察官守则已不合时宜、规定内容模糊,更重要之处,在于最近几年来,检察机关陆续发生检察官卷入周人参电玩弊案、台凤案、龙马高尔夫球队案、多起喝花酒的风纪案件,使检察机关形象受到损伤,而有这项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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