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北京税务官员将不得随意查账

2003-02-24 11: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纪元2月24日讯】(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电)北京市税务局最近订定﹁税务检查准入制度﹂,规定税务官员不能随意查账,如有利用工作之便任意调账者,将被调离税收岗位。

新华社报导,这项新规定从今年二月二十日起执行,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确定检查对象,报经批准后才能进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或实施调账检查。

规定指出,任何一名检查人员随意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业务场所或实施调帐检查的,将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过错责任追究。而凡是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报导说,北京市地税局严格规定两种税务人员不得进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业务场所或实施调账检查的情形:一是除举报、转办、情报交换外,在一年内已进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业务场所或调账检查的﹔二是未达到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标准的。(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