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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巨额现金入境巴拿马应申报

2003-02-24 22:3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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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钟海泰巴拿马市二十四日专电)携带现金一万美元以上的旅客,到巴拿马时别忘了申报,否则被海关关员查获将要被没收充公。

巴拿马国际机场海关关员连续发生两起旅客携带巨额现金,没有事前申报,被关员查获后没收的案件,第一宗是一位瓜地马拉人将五十五万九千美元现金藏在皮箱内层,加上身上携带的现金,一共有六十三万六千美元,由于未事先申报而被没收。另一件则是一位委内瑞拉人携带了七万七千欧元,在入境时也没有申报,被查获后遭到没收。

依据巴拿马海关条例规定,旅客入境携带现金超过一万美元需事先申报,否则被查获将予以没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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