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宪法法院判决记者电话必要时可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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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刘明德柏林十二日专电)到底秘密通讯的自由是不是可以无限上纲,这个问题在今天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了判决,那就是包括记者在内的新闻业者,他们的通讯内容必要时可以被监听。在判决书中表示,警察为了侦办重大犯罪案件,可以监听记者讲电话的内容。

宪法法院并指出,基本上,新闻自由不能禁止警方对犯案者在使用行动电话或室内电话的通联记录的取得。

今天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驳回三名记者所提出的宪法诉愿案。其中一位记者和一位恐怖份子有接触,这个恐怖份子涉嫌三起谋杀案,并已经被追缉了好多年。正因为警方监听了这个记者的通话内容,才在法国把这个恐怖份子逮捕。另一个案子是由另外两名记者所提出,这两位记者在德国第二电视台一个叫﹁正面﹂的节目工作,他们循线找到了一个在逃的金融骗子许奈得。透过警方对这两名记者的监听,许奈得后来在美国被逮捕。在这两个案子中,宪法法院的法官都允许警方监听新闻记者的联络资料。

法官表示,这个决定虽然对新闻自由和秘密通讯自由是一个很大的侵犯,不过,对于重大犯罪来讲仍是合乎比例原则。当然,这是在国家调查者没有其他更温和手段的时候。事实上,二零零二年的一月就已经在德国的刑事诉讼法中通过关于电话监控犯罪案件的条文。不过,里面的条文并没有针对警方的电话监听,而是针对资料的储存,这里面所指的资料包括:电话号码、日期、通话时间、地点等详细谈话的内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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