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ARS病人从北京医院逃回辽宁老家 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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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9日讯】一SARS病人从北京医院逃回辽宁老家激起公愤, 造成社会恐慌.

据官方中国新闻网05月08日报道,一位已经在北京确诊并住院治疗的辽阳籍SARS患者,在住院期间擅自离院,带着女友乘坐火车和出租车逃回辽宁老家,并在家中躲藏多日。这一严重事件昨天深夜被披露后,今天在各地引起强烈反响。给社会造成了恐慌。

  昨天晚上,辽宁省卫生厅发出《紧急公告》说,一个在北京确诊的SARS病人于五月二日,从北京乘坐到沈阳的十一次特快列车到沈阳北站,出站后乘捷达出租车到辽阳灯塔市铧子镇家中;请乘坐过该次列车的旅客和司乘人员,速与当地疾控中心或防疫站联系登记,如有发热等症状,当地卫生部门将组织体检。经查,该患者为家住辽阳灯塔市铧子镇矾盛村的张姓男子,他于四月二十二日住进北京市宣武区一家医院,被确诊为SARS接受治疗。五月二日凌晨从医院出走,带着女友乘坐当日上午十点二十分的十一次列车离开北京,当日晚上到达沈阳北站后乘坐一台出租车于当晚九点三十分左右跑回矾盛村。回家后,张某一直藏在家中,他的父母也像往常一样上班。直到五月六日下午他在去灯塔火车站准备买票的时候,终遭刚刚得到消息的当地警方等部门的询问,并于七日凌晨被卫生防疫部门送到辽阳诊治SARS的定点医院。

  今天早晨,得知这一消息的人无不感到震惊,有的人甚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人们在电话里、在交谈:“真不敢相信”!“这个人太不道德了”!“他在害人”!“没有人性的人”!“此人行为无耻.人性低劣”!“那个患者太不自觉了,害己害人”。“没有起码的道德观和责任感”!。“不负责任”!“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社会、对家人的不负责”!“缺德!“无论如何,这个家伙对于亲友也好、还是对社会也好,都太不负责任了”!“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素质太低!对这样没有道德的人要严惩”!“可恶!他会给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应该严惩”!“害人啊!没责任感的败类,应受法律惩罚”!“他这是犯罪!应该严厉惩处这样的传播者、害人精”!

  有专家指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国家已经将SARS纳入法定传染病目录,根据国家的《传染病防治法》,防治SARS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SARS患者如果坚持不报告、不治疗、不隔离,甚至在明知自己患了SARS的情况下还到公共场所活动以致危害他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昨天的新闻显示,一位内蒙古的李姓SARS患者在隔离治疗期间不听医院大夫和护士的劝阻,强行离开隔离病区上街八小时,给社会造成了恐慌;并因其携病传播,使其亲属多人因被感染也陆续送往医院,导致其父母、妻子死亡。经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患者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该名嫌犯已被逮捕。

  擅自离院跑回老家的张某,恐怕也会因为自己的这一违法行为而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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