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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杨琼璎提出防治家暴四项温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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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二十六日电)家庭暴力防治法实施已四年,为替家暴受害人争取更多的基本人权,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琼璎今天表示,将就现行部分法规的缺失在立法院修法改进,并提出四项防治家庭暴力“温柔的要求”。

杨琼璎今天中午在丰原市国民党台中县委员会召开记者会,与会的有县委员会主委王宗维、县议员张静分、台中县妇女会理事长吴谢碧莲等多个妇女团体代表十余人,会中并表演家庭暴力的行动剧。

杨琼璎所提四项“温柔的要求”内容为:一、落实被害人保护。二、加害人应为其行为负责。三、改变社会纵容家庭暴力的文化与情境。四、建构及强化家庭暴力防治网路及其他单位的连结,真正做到“家家有爱无暴力”。

家暴法公布实施后,依内政部统计显示,警方受理的家暴案件每年都有增加,其中涉及刑案故意杀人罪者,九十至九十一年增加百分之十四点四,涉嫌伤害罪者,九十年至九十一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六点九。

杨琼璎指出,家暴案件的增加,令人震撼,如日前更有丈夫饲养恶犬,仅为伤害前妻,还有十二岁学童疑因家庭失和导致轻生案件发生。

她表示,内政部推广家庭暴力防治业务九十二年预算新台币五千二百零九万元,仅占社会福利服务业务支出预算百分之零点二,明显偏低,导致人力配置及专业能力无法提升,显示内政部不太重视这项业务。针对家暴法实施的缺失改进,杨琼璎指出修法重点在于落实保护被害人,其中,包括法院审理保护令事件以分别开庭为原则;被害人得于审理时声请社工人员陪同,并得陈述意见;适度减轻声请人举证责任;法院得成立家暴被害人服务处;明定各级中小学家庭暴力防治课程最低时数为四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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