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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天王裴勇俊官司败诉 最少赔2亿韩元

2003-07-01 13:2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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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讯】韩国当红天王裴勇俊两年前曾被演员金佳妍的父亲控告,称其不愿归还借给他的4亿韩元,一审时裴勇俊被判败诉,今年二月他再提起上诉,但法院还是认定他所提出的证据太薄弱,日前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审查终结,判定裴勇俊败诉并且将须赔偿4亿1050万韩元给原告,幸好在律师的调解下,他只须赔偿2亿韩元即可。

  据中华网6月30日报道﹐裴勇俊表示,这笔钱是原告投资其开设的“Ready Only Memory艺能公司”的资金,并非他借来的钱。不过法院经过调查认为裴勇俊的说法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所以二审仍判决裴勇俊败诉,要赔偿4亿1050万韩元。近日经过多次的商讨及律师的调解,裴勇俊有望把赔偿金减半,只须赔偿2亿韩元即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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