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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揆随扈 两警官被控骗情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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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恕晖、邱俊福、苏永耀╱台北报导〕阁揆随扈林富源、谢文硕两警官传骗情骗色疑云。台北市议员李庆元昨召开记者会,指控先前传出阁揆随扈遭仙人跳,事实却是恶人先告状。他转述当事人之一A小姐的控诉,指谢姓警官将一名B小姐带到旅馆性侵害,事后经另一市议员王浩协调,谢姓警官付出四十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近日却被其他人误导为警官遭仙人跳,令她们难以接受。

 A小姐更指控林姓警官隐瞒已婚身份,与她交往长达一年,甚至出示配偶栏空白的身份证,直到B女遭谢某性侵害后,她才意外发现林某已婚,林某也当面向她坦承已婚并道歉,没想到却被说成是“伴游小姐仙人跳诈财”,保六第二警官队的唐姓警官还不断向她们施压、威吓,要求她们不要对外说出真相。B女昨天也以发表书面声明方式,指整起事件绝非仙人跳,是警方刻意误导媒体,导致她们遭二度伤害。

 A小姐指出,她担任教师,遭性侵害的B小姐为美商公司职员,她与林姓警官在网路上认识,交往一年来,林某均隐瞒已婚身份,六月二十八日她的国中同学聚会,约在KTV唱歌,在场女性均有正当职业,并非外传的伴游小姐,林某以她男友身份出席,谢姓警官则以林某的同事身份到场,当晚聚会结束时,谢某表示要送B女回家,途中却将B女带到和平东路某旅馆开房间,B女在旅馆曾打电话向她求救,她立刻与林某赶到旅馆,打开房门时B女已遭性侵害,谢某则装睡躺在地上,她将B女救出,留下谢、林二人。

 A小姐指出,她们隔天约林某、谢某出面谈判时,谢某坚称自己喝醉误事,B女强调当时她曾打了谢某两巴掌并推开他,但谢某仍强行对她性侵害,谢某当时低头默认。

 此外,李庆元指出,谢姓与林姓警官也于六月二十九日向大安分局和平东路派出所备案,声称遭仙人跳诈财,并且在派出所员警陪同下,前往旅馆取回案发当时的监视录影带,有包庇自家人的嫌疑。

 大安分局副分局长黄启泽说,当时林、谢两人未表明警察的身份,警方“基于便民服务”才陪同报案民众取回旅馆监视录影带,录影带是旅馆自行交给当事人;旅馆黄姓经理则表示,由于派出所管区员警陪同林某到场,管区员警要求旅馆配合办案,才会将监视录影带交给林某,事后林某已将录影带归还旅馆。

 而依警方专案小组调阅旅店的录影带,检视内容发现,上月廿九日凌晨零点十三分许,谢员与B女进入的旅店,当时看不出有强押的现象;零点三十五分许,林员与A女赶到一同进入旅店,不久,林员、A女与B女三人一同走出旅店,当时A女搀扶着B女步出;至清晨六时,谢文硕只身离去。

 另据调查,隔日中午,林员因不会拷贝录影带,又将录影带送返旅店,并出示警察证件,盼旅店帮忙复制,但旅店黄姓经理表示无法协助,林员只好离去。傍晚,换A女与另两名女子带着一个小孩赴旅店,表明有友人遭性侵害,要求借当晚录影带,当时旅店告知已遭警方取走﹔晚间十时许,林员打电话向派出所告知自己是保六第二警官队成员。

 据悉,当时林员仅拷贝谢员与B女进入旅店的画面,而未拷贝后来A女跑来找B女并搀扶她离去的画面,故被对方解读为单取有利于己的证据,而湮灭不利于己之证据。

 卷入桃色疑云的谢文硕,三十岁,中央警察大学六十一期法律学系,现为警正三阶的两线两星警官,在警官队七年期间,除八十六年考绩乙等外,其余六年都是甲等。林富源,廿六岁,目前官阶为警正三阶的两线两星,警察大学水上警察学系六十四期毕业,八十八年被挑选进入保六第二警官队服务,服务的四年期间考绩皆为甲等。

两警已记过、调职

〔记者邱俊福╱台北报导〕保六总队昨表示,事发次日,保六就主动察觉林富源、谢文硕偷勤进行内部调查,以两员偷勤,不正常男女交往、酒后行为失检,分别将两人各记一大过、一小过,并认定两人不适任现职呈报警署调职,直属长官也因督导不周,负连带责任。

 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说,游揆对此案甚为重视,前天已经约见警政署长张四良,相关问题也已由警政署调查并予以处分。

 保六说,林富源、谢文硕备勤时间,违规赴外饮酒作乐,查勤人员发觉后主动调查,谢文硕返回队部时,查勤人员见其脸色怪异,经询问,始知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查勤人员调查期间,发现林富源也涉及不正当的男女交往。

 随后,督察人员于本月一日对两人制作相关笔录,十日,相关人员惩处案生效,惩处内容是:一、谢、林两员未依规定在驻地服勤,达四小时以上、未达一天,依法记过一次。

 二、谢文硕为特勤警务人员,酒后行为失检,记大过一次。

 三、林富源和女子发生性关系的不正常男女交往,记一大过处分,并写切结书,断绝一切不正常的男女关系。

 四、林、谢两员未能洁身自爱,行为失检,影响警誉,实不适续任特勤人员,提出专案报调。

 五、林、谢两员提列教育辅导,加强辅考,另要求第二警官队检讨,并制作成案例教育。

 六、督导不周,林、谢两人所属的建制组长连庆宗、廖朝荣两人各记过一次,金华驻地副队长陈建聪申诫一次,第二警官队长翁群能申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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