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2日讯】据明慧网8月2日报导,法轮功学员杨春芳,34岁,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人,于2001年去北京证实法轮功的清白,被非法判劳教。
消息来源指出,杨春芳被关押在马三家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遭受迫害,被强制洗脑。她绝食抗议,被警察灌食迫害。
据知情者说,杨春芳因不穿监服,不背监规,被禁止睡觉,二十四小时由三个犹大换班折磨她,把她按倒在地,把她的腿叠起来,二个人压着,一个人拍打脑袋,怕她喊用毛巾把嘴堵上,十几天后她的腿不能走路,行动时两个人架着她,两条腿在地上拖着。
消息说,家人要探视杨春芳,警察怕家人看到她被迫害的模样不准见面,欺骗家人。直到现在杨春芳还不能自己走路。@(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