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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绯闻满城风雨 周星驰要控告《壹周刊》诽谤

2003-08-26 13:4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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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讯】周星驰上周被香港《壹周刊》报道其在上海拍摄《功夫》期间召妓,并称从其酒店垃圾箱内翻出“物证”证明。一向甚少响应绯闻的周星驰义愤难平,正式控告该周刊诽谤,并越洋通过电话质问该周刊“良心何在”。

  据中华网8月25报道﹐周星驰虽然多年来传出不少绯闻,但能真正触怒他实属罕见,周星驰目前已正式通过律师控告《壹周刊》该篇报道构成诽谤。周星驰在极度愤怒下,列出三大罪状要求该周刊要尽快回应,他表示:“其实我本人对于那份报道,是非常愤怒,我想他们必须站出来,并强烈要求他们回应我三大问题。第一点,当晚其实是我的编剧(即曾谨昌)和那个女孩(即该周刊指的长发女子)一齐回来,摄影的人应该知道整个真相,但为何到最后却去掉了我的同事,只有那个女孩被登了报,并且是她走进我的房间。第二点,房里是有两间房,是两个人住,他们凭什么觉得我同那女孩有关系。第三点,既然觉得那个女孩同我有关系,为何不当时问她。”

  周星驰最后义愤填膺地呼吁该周刊尽快回应这三点,并炮轰该周刊办报良心何在,这些事并不可凭空猜测,罔顾事实,他们这样是什么居心,如果抹杀了事实,目的是为销量,公道何在呢?周星驰沉重地表示:“我不相信有人做事这样不公道,我也是人,我有尊严、有感受、有生命,不是可以乱写的!”
  
  此外,周星驰还称酒店方面有乘电梯的录像带,证明是男同事和那女孩一起回来的,所以他会将录像带作为控告的证据。(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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