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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緋聞滿城風雨 周星馳要控告《壹周刊》誹謗

2003-08-26 13: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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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訊】周星馳上周被香港《壹周刊》報道其在上海拍攝《功夫》期間召妓,并稱從其酒店垃圾箱內翻出“物證”證明。一向甚少響應緋聞的周星馳義憤難平,正式控告該周刊誹謗,并越洋通過電話質問該周刊“良心何在”。

  據中華网8月25報道﹐周星馳雖然多年來傳出不少緋聞,但能真正触怒他實屬罕見,周星馳目前已正式通過律師控告《壹周刊》該篇報道构成誹謗。周星馳在極度憤怒下,列出三大罪狀要求該周刊要盡快回應,他表示:“其實我本人對于那份報道,是非常憤怒,我想他們必須站出來,并強烈要求他們回應我三大問題。第一點,當晚其實是我的編劇(即曾謹昌)和那個女孩(即該周刊指的長發女子)一齊回來,攝影的人應該知道整個真相,但為何到最后卻去掉了我的同事,只有那個女孩被登了報,并且是她走進我的房間。第二點,房里是有兩間房,是兩個人住,他們憑什么覺得我同那女孩有關系。第三點,既然覺得那個女孩同我有關系,為何不當時問她。”

  周星馳最后義憤填膺地呼吁該周刊盡快回應這三點,并炮轟該周刊辦報良心何在,這些事并不可憑空猜測,罔顧事實,他們這樣是什么居心,如果抹殺了事實,目的是為銷量,公道何在呢?周星馳沉重地表示:“我不相信有人做事這樣不公道,我也是人,我有尊嚴、有感受、有生命,不是可以亂寫的!”
  
  此外,周星馳還稱酒店方面有乘電梯的錄像帶,證明是男同事和那女孩一起回來的,所以他會將錄像帶作為控告的證据。(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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