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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留宿上海髮廊妹 周星馳怒告《壹周刊》

2003-08-25 13:5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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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周星馳對《壹周刊》刊登他在上海搭上髮廊妹事件大為震怒,據中華网8月24 報道﹐昨日,他向香港高院控告《壹周刊》、《壹周刊》网頁等刊登誹謗他的文章,并要求高院頒發禁令及追討賠償。

而之前周星馳就該事件一直希望找出最有力證据--酒店24小時監控錄影帶,證明當晚帶女仔回房間的並非他,而是同房同事,至于酒店經理、事件女主角也曾出來澄清事實真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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