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为清理门风谋杀姐妹的男子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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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传信安卡拉十二日专电)据约旦官方“约旦时报”今天报导,一名三十岁男子因二十岁的离婚妹妹私自离家两次,愤而以“清理门风”为由,将妹妹刺杀三十刀致死,案经刑事法庭初判死刑,随后又改判十年监禁,但最高法庭驳回改判六个月。

报导说,在前年五月杀死妹妹的约旦男子吉亚德,是在去年一月被地方刑事法庭初审判处死刑,但随后家人撤回告诉,法庭在今年五月将刑罚减为十年,当案子移送高等法院覆审时,法院却将案子驳回要求重审,并提示吉亚德是在“盛怒”之下杀人而非“预谋”杀人。

地方刑事法庭昨天开庭重审。据报导引述法庭判决书说,由于吉亚德行凶之前曾喝醉酒,返家后质问妹妹离家出走原因,却遭妹妹反唇相讥“少管闲事”,因此盛怒之下拿出小刀,连续刺杀妹妹三十刀致死,然后向警方投案。

判决书说,根据刑法第九十八条“非预谋杀人可获减刑处分”条款,法庭决定将吉亚德的刑期从十年监禁减刑为六个月,又由于吉亚德在监狱候审期间已约有一年时间,因此法官当庭下令释放。

不过,报导又说,吉亚德曾经向法庭坦承,自己家庭门风相当保守,父亲又是一族之长,不容许家中女流外出工作、读书或做任何抛头露面之举,但由于街坊邻居经常背后议论妹妹的举止,因此自己决定杀死妹妹以清理门风。

“约旦时报”今天同时报导另一桩相同的案子指出,去年三月因已婚妹妹有“不轨行为”而加以杀害并焚尸灭迹的三名兄弟,初审均为刑事法庭判处死刑,后都改判十年监禁,但今年五月案经高等法院驳回重审后,其中两名兄弟以“从犯”而非“主犯”的罪名,分别获减刑为七年和半年监禁。

报导引述判决书说,年龄分别为四十一、三十二及二十一岁的三兄弟,获悉自己二十七岁的已婚姐妹在原为表兄的丈夫出国工作期间,与其他男子发生婚外情,于是决定清理门户,在去年三月十日将受害者骗到荒僻的郊外加以杀害,并在尸体上浇上煤油,点火焚尸,企图毁尸灭迹。判决书说,三人返家后佯装无事,直到三天后警方意外发现受害者已被烧焦的尸体为止。报导又说,地方刑事法庭初审判处三人死刑,但由于家人随后又撤回所有告诉,法庭依法又改判为十年监禁,送交高等法院审议后,又被驳回重审,最后再依高等法院指示减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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