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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法院撤销对江泽民诉讼

2003-09-16 08:1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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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林森15日报导)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9月12号做出裁决,决定撤销针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诉讼案。

*法轮功组织做出回应*

上星期五,科乃利法官做出裁决:撤销此案。法轮功组织状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灭绝和酷刑。法轮功组织星期一在华盛顿举行记者会。华盛顿地区法轮功组织的发言人聂森说:“我们绝不会放弃对江泽民及那些帮助他迫害法轮功的人的起诉。我们对美国的法庭系统有足够的信心。我们已经看到了美国法庭系统在一些类似的诉讼中做出了有利于法轮功的裁决。”

*北京施加外交经贸压力?*

这位法轮功的发言人表示,在美国法庭研究对江泽民起诉案件的同时,美国行政当局受到了来自中国政府的巨大的外交和经贸压力。代表法轮功起诉的律师泰瑞-玛什说:“法官这次的裁决当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结果。但是,正如聂森所说的那样,这个案子还远远没有结束,实际上才刚刚开始。”

代表法轮功起诉的律师玛什说:“法官在他的判决中没有任何字样提到反对群体灭绝公约。该公约规定:实施群体灭绝者不得享有元首豁免权。判决中也没有提到反对酷刑的公约。根据审理智利皮诺切的法官的判例,实施酷刑者也不得豁免。”

*北京指为诬告, 赞扬撤销此案*

中国早些时候已经对美国联邦法官的裁决做出了回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本星期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轮功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目的是为了诋毁中国的形像。孔泉表示,美国有关法院做出撤销有关诬告案的裁决是正确的、明智的,对中美关系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是有利的。

媒体普遍注意到,中国官方媒体在上周末第一次公开提到了法轮功起诉江泽民的案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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