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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三禅:日“遗毒”索偿难

柳三禅
2003-09-02 19: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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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

齐齐哈尔市的侵华日军遗弃毒剂伤人事件受害公民四十三人,其中一人已死亡,事件已经进入后期索偿阶段。中方已正式向日方递交了赔偿要求书,提出四项赔偿要求:一、污染现场的消毒处理费用;二、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三、受害者的伤害赔偿;四、中断建筑工程的损失赔偿。

日本政府派来外务省代表团,是以川上文博为团长。他九七前后驻过香港,与本港新闻界广泛接触,是一名中国通,现任日本外务省中国课副课长。经过调查,他公开承认事件是因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所致。随后,日本派出的医疗代表团到达齐齐哈尔,与中方专家共同探讨治疗方案,川上文博还代表日本政府对受害者表示道歉、深切的同情和真心的慰问。还向中方推荐日本医学界在治疗芥子气中毒方面的临床经验。

目前,黑龙江律师团认为要求赔偿的胜诉可能性非常大。首先,从法理上形成诉讼的要件完全具备,日军侵华在中国埋藏化学武器的行为是铁证;其次毒气泄漏后果严重,是战后化学武器泄漏受害人数最多的一次;第三,日本政府已经承认,遗留化学武器是当年日军的行为。

另外,据查在中国东北和华北,有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二百万枚,而日方没有向中国政府提供这些武器埋藏地点的任何讯息,从法律上日本政府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三禅相信,日方可以其他名义赔钱,中方的四项要求都会答应,但尽量避免使用赔偿的概念,因为中国的各种民间索偿前赴后继,日本怕被打开赔偿缺口。

──转自《太阳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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