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政府拟监控网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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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彭奕津编译报导) 网络电话的发展给各种犯罪、恐怖分子及间谍提供了便利的联络空间。为了弥补这个漏洞,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司法部要求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下令网络电话VoIP系统公司,必须重新装置其网络构架,以利于警方监听可疑者,防止罪犯利用网络电话系统逃避法律监视。

据美国法院管理办公室(the 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S. Courts)消息,仅2001年,警方经法院批准拦截了约220万次的会谈,其中80%的监听与毒品有关,这还不包括外国情报监听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所授权的大约相同数量的监听。政府在同一年里,花费了约6950万美金用于监听装置。

联邦通讯委员会在权衡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司法部的要求后,将裁决1994年颁布的“法律执行通讯协助法”是否适用于网络电话供应商,因为网络电话供应商需要和警方合作,才能完成监听任务。而此条文有些模糊的地方,比如条文中规定“在免除信息服务业的同时,须提供线路窃听通路”,这一条文颇令人费解,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因此,此条文很可能还须移交国会审阅,讨论修订后才可以实施。

下一步随着监听网络电话法的出笼,势必凸显出另一问题:如何维护美国人民的隐私权。面对这个问题,美国政府也很挠头。一位来自倡导网路隐私权的人士认为,联邦通讯委员会大可不必为国家安全而紧张,因为顶尖的犯罪会利用不兼容网络电话系统犯罪。看来法律的健全还不构成消灭犯罪的充份条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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