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子女买钜额定存单 台湾法院判缴1亿多赠与税和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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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报导】(据中广新闻记者陈凤如报导)台北市一名李姓老翁帮子女购买了新台币1亿3千万元的定期存单,不过,被财政部认定逃漏赠与税,财政部要李姓老翁缴交新台币1亿1千多万元的罚锾和赠与税。

李姓老翁虽然主张这些定期存单只是借用子女名义购买,子女并不知情,因此不算是赠与行为,不过,案件经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李姓老翁购买定期存单,子女知情,因此,判决他败诉,必须缴给国库1亿1千多万元的赠与税。

一名80多岁的李姓老翁在起诉时指出,他在民国86年间用子女的名义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不过,子女并不知情,定存的利息也由他领取,因此他认为这属于消费信托性质,并不是赠与行为,所以不用缴赠与税,不过,财政部台北国税局并不这么认为,不仅要李姓老翁补税新台币5600多万,还另外处新台币5600多万的罚锾。

李姓老翁不服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案件经过法院调查,法院认为李姓老翁和子女之间有联络,因此,说子女不知道李姓老翁用他们的名义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事,不合常理,加上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定,李姓老翁说要靠这笔借用子女名义购买的定存利息来维持自己开支的说法,也和事实不符,所以判决李姓老翁败诉,必需缴交总计1亿1千多万元的补税和罚锾,不过全案还可以继续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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