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移民李丰春一家的维权灾难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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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讯】2004年8月26日下午,笔者和俞梅荪在刘素娥、李铁的陪同下,来到河北省玉田县虹桥镇大里庄村李丰春、梁玉霞家中调查采访。

查2000年9月12日《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0)玉刑初字第136号”,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凤、柴任秋、刘增复、刘素娥均系因修建桃林口水库,由青龙县迁住玉田县的移民。2000年3月17日前后,被告人张凤在移民中提出成立移民协会。同月21日,被告人张凤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即组织被告人柴任秋、刘增复、刘素娥及移民张报、张松、董良等20余人在玉田县虹桥镇大里庄村李丰春家开会,非法成立了移民协会。……2000年3月24日上午,被告人张凤、柴任秋、刘增复、刘素娥等移民300余人在玉田县宾馆北楼大厅前集结,要求县移民办主任王振朋(鹏)解决问题,因王在唐山市开会未能赶回,被告人张风、柴任秋、刘增复、刘素娥为此不满,预谋冲击玉田县人民政府。”

在李丰春家里,笔者见到了《河北省玉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2000年3月29日第076号和2000年3月30日第082号。第076号“裁决书”的内容如下:“违反治安管理人梁玉霞,女,41岁,因2000年3月29日9时许以梁玉霞为首十余人,不听虹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闯入派出所,严重干扰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决定给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诉。局长刘万里印。”

第082号“裁决书”的格式与第076号大致相同:42岁的李丰春“因2000年3月24日与移民到县政府上访,严重干扰县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在采访录音过程中,李丰春还向笔者出示了一份书面《证明》,全文如下:“我村移民李丰春于2000年3月30日被公安局拘留15天,交款300元已开收据,又在留值室呆10天交款750元。其中有虹桥派出所照相款250元没给收据,剩下500元至今没开票。特此证明。交款现场有村主任李宇新,会计王明军。虹桥镇大里庄村民委员会印章。2000年5月11日。”

以下是笔者与李丰春关于2000年3月24日集体上访一事的谈话录音:

张:你上访的时候是不是也给他们干架了?

李:没干架。他是啥呢。那天我们也没干架也没有闹事。到了县政府,他就是把俺们人的给打了,我们把人抬县政府去了。就这样说我们闯县政府了。……

张:日期是两个吗,一个是3月30号,一个是3月24号,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3月24号到县政府,3月30号给拘留的。

张:当时也没管你们,过了几天才管你们的。

李:过了几天怕我们还闹事,怕我们向上走。

张:你是个代表不是?

李:我不是。

张:你不是代表怎么还拘留你那么多天?

李:(拿出证明信)这是我们大队给我开的证明。

张:他凭什么要收你钱呢?剩下500至今没开票,一共收了750元。自己买饭吃,然后总共又交了750。

李:这是拘留我15天让我交300,然后不让我出来,又在留置室拘留我10天,让我交了750块钱。……

张:你是在看守所关着还是在拘留所关着。

李:拘留所。

张:还挨打了吗?

李:对。在电线杆上抱了一天,抱一天电杆。

张:在哪,就是在拘留所?

李:对。然后又在留置室扣10天,在铁笼子里。

张:你这孩子是怎么回事?

李:俺这孩子。俺们抓走以后,主要是吓的。连摁带掐地把我抓了,俺这个孩子吓的。一犯病啥都知不道。是癫痫。原来没有,吓得癫痫。就她姐妹俩儿在家里7、8天,她当时13岁。

张:你这姑娘叫什么名字?

李:李小云。

张:李小云。大小的小,云彩的云?

李:对。

张:今年是多大?

李:今年15,16。

张:16岁,那时候就是12岁,12、13岁,正在上小学呢?

李:正上小学。

张:3月份,实际上开学了。

李:开学了。得病就不去了。治病花了两万多了。

张:她看病有病历没有?回头找一找,找到了复印一下,复印完交给刘素娥。让她一块给我寄来。你后来也没有搞个鉴定吗?

李:医疗鉴定都不给做。

张:到外地做也不行吗?

[李铁补充说:“外地也不中。要到秦皇岛做差不多,唐山不中,移民不给做,听口音就知道是移民。”]

李:特别是在拘留以后在留置室呆这10天,也不给你吃也不给你喝,那样是特别残忍。

张:留置室不让吃饭。

李:不给你吃不给你喝的。

张:那家里给送吗?

李:不,他那里贼,三两天给你一个小馒头,渴得我泼地下的水都爬地下喝还够不着。在那里可真遭罪了。拘留所没遭罪,留置室遭罪了。

张:留置室是派出所留置室还是公安局留置室?

李:公安局的。

张:它和拘留所还不一回事吗?

李:不一回事。留置室只能24小时。

按照相关法律,公民在拘留所的关押时间不能超过半个月,在留置室关押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李丰春实际上是被玉田县公安局执法犯法,在拘留15天后又被强行留置了整整10天,并且为此付出了750元现金的代价。李丰春的女儿李小云,原本是成绩优异的三好学生,被惊吓出癫痫病后,经多方求医也没有好转,迄今为止依然失学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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