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行人守规则 马路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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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讯】全台第三阶段交通大执法日前展开宣导,十一月一日起就开始加强取缔。这一阶段执法强调行人安全与路权,将锁定“车辆行经路口不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和“行人违规穿越马路”进行取缔。

这一波交通大执法主要是针对行人的违规,也就是说,一向“走路最大”的行人也不能在马路上理直气壮地横竖都“行”,因为“遵守路权”不仅是对掌握方向盘的驾驶人的严格要求,同样也应该是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则。

君不见,不管前方是不是绿灯、横冲直撞的过马路者;不走行人穿越道、跨越双黄线者;在车阵中穿梭、如入无车之境者,在台湾的城乡也比比皆是、随处可见,甚至连草木丛生的中央分隔岛也档不住“飞毛腿”一族的脚步,看的是心惊肉跳,让人为他或她的安危捏把冷汗。

所以面对不断升高的交通事故率和命丧轮下的悲剧,除了要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制定更严苛的法令,也要回过头检视一下行人有无违规,不能因为是受害者就一切“合法”,毕竟交通规则是驾驶人和行人双方都必须遵守的。如果是行人的“自由意志”凌驾了基本的路权,逾越规矩就是视自己的生命如儿戏,则无辜的驾驶人却要背负全部的罪责,是不是太沉重?

马路如虎口,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可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连红绿灯都视而不见,虎口又有何惧?

举头三尺有神明。尊重路权就是驾驶人头顶的“神明”;同样,行人不再唯我独尊,则马路憾事将可减少到最低。

当街头的“小绿人”在你我的面前跳跃,就是在提醒我们,跟着它的脚步,将是快快乐乐的出门、平平安安的回家。难道你不希望每天都看到这么可爱的“小绿人”吗?──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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