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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局级贪官钜额受贿被判罪

2004-10-29 09:5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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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中国四川爆出一建设局长涉嫌受贿、钜额财产来源不明,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据华西都市报28日报导,1996年至2003年2月,杨春林任南充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期间,先后受贿南充某建筑公司经理、某开发商、四川某公司董事长等人民币2.6万,3万,1万元不等;且有人民币177万多元、美金15092.98元、港币14180元,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

经审理确认,杨春林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钜额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来源不明,构成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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