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总计两千四百份的嘉义县议员吴明谕主控诈贷案判决书,“体重、身长”真的只能以秤斤论尺形容,叠起来高度约比四十六公尺高的自由女神像长两公尺,总重则达两千两百公斤,约为自由女神像的百分之一。
这份判决书更创下士林地方法院、司法界的罕见纪录;因判决书厚达近六百页,寄送对象包含本案两千三百多名被害人、廿八名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和检审双方,共需两千四百份,以士林地院现有的列印、装订设备,不仅耗时且不敷成本,因而在判后上网公开招标,委外印制正本。
吴明谕案在6月间辩论终结后,承审的少庭庭长李正纪以一个月时间,淹没在满坑满谷的卷宗笔耕判决书,终在判决的7月底如期交货,李正纪至此虽如释重负,但包揽后制作工程的少年纪录科却如临大敌。
少纪科盘算判后须交寄的判决书多达两千四百本,每本页数约六百,厚达两公分,重约九百四十余公克(将近一公斤 ),列印、装订、收件人地址、回证回条、信封、邮资都是天大的问题。
少纪科商讨后,发现后制作工程最大者当属判决书正本制作,以目前士院现有的印表机,加开生产线也无法保证完成及维护品质,另细算所需纸张、碳粉等列印耗材,费用更是可观,惟有外包才符经济效益。
少纪科拟妥签呈获院长林堭仪同意,发觉经费逾十万元,须上网公开招标,最后由一间印刷厂以十二万四千元得标。
印刷厂以十天时间印制正本,少纪科也没闲着,立刻调电脑单机承制二千四百份的收件人地址,并以黏贴纸列印,另备妥大型信封、回证回条,只等判决书完成再加工。
上周四交印的两千四百本判决书送达士院,每捆十五本,总计一千六百捆,洋洋可观;由于数量庞大,挪用士院图书室进行最后的骑缝章打洞及包装。
士院原以一台大型的骑缝密码机为主力,一本判决书只要分三次打洞即可完成,外加一台小型骑缝密码机相助,两条生产线在替代役男轮流赶工下,一天可出货约四百本;但好景不过两天,大型打洞机因不堪连续操作“罢工”,剩小型打洞机以每本分十三次、单机进行。
总计士林地方法院为了这本判决书,表面上付出的委印价、邮资共计卅八万余元,但实际上其他人物力支出则甚为可观,且尚有一部因此待修的骑缝密码机未计入;论起这件诈贷案规模,仅可用“人仰马翻”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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