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總計兩千四百份的嘉義縣議員吳明諭主控詐貸案判決書,「體重、身長」真的只能以秤斤論尺形容,疊起來高度約比四十六公尺高的自由女神像長兩公尺,總重則達兩千兩百公斤,約為自由女神像的百分之一。
這份判決書更創下士林地方法院、司法界的罕見紀錄;因判決書厚達近六百頁,寄送對象包含本案兩千三百多名被害人、廿八名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和檢審雙方,共需兩千四百份,以士林地院現有的列印、裝訂設備,不僅耗時且不敷成本,因而在判後上網公開招標,委外印製正本。
吳明諭案在6月間辯論終結後,承審的少庭庭長李正紀以一個月時間,淹沒在滿坑滿谷的卷宗筆耕判決書,終在判決的7月底如期交貨,李正紀至此雖如釋重負,但包攬後製作工程的少年紀錄科卻如臨大敵。
少紀科盤算判後須交寄的判決書多達兩千四百本,每本頁數約六百,厚達兩公分,重約九百四十餘公克(將近一公斤 ),列印、裝訂、收件人地址、回證回條、信封、郵資都是天大的問題。
少紀科商討後,發現後製作工程最大者當屬判決書正本製作,以目前士院現有的印表機,加開生產線也無法保證完成及維護品質,另細算所需紙張、碳粉等列印耗材,費用更是可觀,惟有外包才符經濟效益。
少紀科擬妥簽呈獲院長林堭儀同意,發覺經費逾十萬元,須上網公開招標,最後由一間印刷廠以十二萬四千元得標。
印刷廠以十天時間印製正本,少紀科也沒閒著,立刻調電腦單機承製二千四百份的收件人地址,並以黏貼紙列印,另備妥大型信封、回證回條,只等判決書完成再加工。
上週四交印的兩千四百本判決書送達士院,每綑十五本,總計一千六百綑,洋洋可觀;由於數量龐大,挪用士院圖書室進行最後的騎縫章打洞及包裝。
士院原以一台大型的騎縫密碼機為主力,一本判決書只要分三次打洞即可完成,外加一台小型騎縫密碼機相助,兩條生產線在替代役男輪流趕工下,一天可出貨約四百本;但好景不過兩天,大型打洞機因不堪連續操作「罷工」,剩小型打洞機以每本分十三次、單機進行。
總計士林地方法院為了這本判決書,表面上付出的委印價、郵資共計卅八萬餘元,但實際上其他人物力支出則甚為可觀,且尚有一部因此待修的騎縫密碼機未計入;論起這件詐貸案規模,僅可用「人仰馬翻」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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