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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法规定需人道对待实验用动物

2004-10-30 21:3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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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讯】(法新社新加坡三十日电) 新加坡“海峡时报”今天报导,新加坡政府下个月将颁布新的法规,规定科学家若在实验时以不人道方式对待动物,可能被判刑和课以罚金。

报导说,新的法规强制规定科学研究机构需取得政府核发的执照,要求研究机构遵守严格规范。

研究机构也必须达到特定的标准,例如机构需训练研究人员、看管人员与管理人员给予实验用动物适当照顾,包括如何处置这些动物及动物的居住环境。

新加坡的农业食品兽医局为主管机关。该机关将进行抽查,违反规定者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罚款一万元新加坡币(六千美元)。

被发现违反规定的研究机构,其执照可能被吊销。

新加坡正致力于自我提升成为全球先进生物医学研究的中心,而将于十一月十五日正式上路的新法规,被认为是达成上述目标的重要措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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