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兴昂公司工人砸厂房一案判决:五名工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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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讯】(据希望之声记者秦越报导)听众朋友您好!欢迎您收听希望之声的天下纵横节目,我是秦越在多伦多为您报导。

东莞兴昂公司工人集体砸厂房一案,东莞初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五名工人被判故意损害财产罪。其中的四名男子万家寿、屈明涛、马长伟、陈南柳分别被判处3年到3年半的徒刑,16岁的女工陈锁被判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今年四月,广东东莞数千名工人抗议工厂拖欠工资以及恶劣的工作条件,事后有40人被逮捕,其中包括这五名被判刑的年轻工人,他们的年纪在16岁到21岁之间。东莞兴昂鞋厂是台湾兴昂集团下属的工厂,为BROWN、WOLVERINE WORLD,TIMBERLAND和CLARK 等国际公司加工产品。据报导,最终引发骚乱的抗议活动出现在半夜,数千人要求工厂补偿拖欠了的六个星期的工资。
记者采访了本案律师高智晟。他说: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这个案件的判决是一个失败的判决。

高智晟:4月23日参与对财产毁坏行为的人数,有不同说法,最多的认为是2000多人而最少的是厂方的一些负责人,企业的负责人也认为大概有400~500人,咱们说4月23日对财产的毁坏行为是400、500人行为的结果,而不是几名被告人的行为结果。另外一个就是从诉讼程序的角度,从证据的技术角度,控方定位完成说上述财产都是由几名具体的被告人行为所导致的,而恰恰的他们在控方的起诉书当中特别强调,是集体的行为导致了这些财产损害结果的发生。

高智晟说法院在宣判判决的时候,没有通知律师,案件于10月22日宣判,上诉期是10天,而律师是从三天前从小道消息得知案件已经宣判。

高智晟:您知道在法院判决的时候,竟然没有通知律师,法院宣判的时候就没有通知律师,那么整个对被告人的上诉期来讲总共才有10天,他们10月22日宣判,我们前天才通过小道消息打听到这个消息,然后我们迅速的把电话打到法院,问为什么不通知我们?他们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昨天早晨我们北京的三位律师昨天天不亮就赶到东莞去了,结果我们到了东莞以后,我们发现另一个我们史料不及的问题,就是我们到了东莞,从法院那把判决书领出来以后我们才能去会见被告,结果我们从北京出发,东莞的法院把判决书就给我们寄出来,然后你到那以后跟他要判决书他不给你,他说我给你已经寄出去了,这等于是场儿戏是一样的。

高智晟认为法律急于做出这种判决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考虑保护资本家的利益胜于保护劳工的利益。

高智晟:我在评审当中我特别提醒法官,我们的判决不仅仅要向世人造势,我们是保护资本家保护投资者,而且我们也应当向世人造势,我们的司法力量是居间的,我们还要向世人造势的另一个价值就是我们保护劳工权益的这种司法价值,但是你很难唤醒他们对这种价值的关注。

高智晟说他们计划将要上诉,但是他认为上诉成功的可能性极小。

高智晟:因为人们正如我在一审当中提到的那样,人们对事实和法律都不感兴趣,人们感兴趣的就是尽快从程序上结束对这些被告人的治罪过程,这倒不是本案当中特有的东西,而是通过所有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一审做出有被判决的时候,二审你要想把他改过来那是犹如登天之难、非常难,因为他们有强大的维护错误、维护错误判决和这种坚持错误判决的这种声明力和能力。

以上您所收听的是希望之声的天下纵横节目,我是秦越在多伦多为您报导,谢谢您的收听。

(以上据希望之声天下纵横节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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