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起诉渐入佳境 中共初尝苦果

省委书记苏荣遭通缉 中共外交官潘新春败诉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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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王珍综合报导) 几年来,法轮功学员在海外契而不舍起诉发动迫害的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以及积极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近期取得突破性进展。
  
11月13日赞比亚警方发出通缉令,逮捕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判中国外交官潘新春诽谤法轮功学员罪成立,并明令潘支付诉讼费用及损害赔偿。日前消息证实,潘新春已悄悄离开加拿大。在此之前,中国国务委员陈至立因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迫害法轮功而在坦桑尼亚被传讯出庭。
  
目前江泽民已在北美、欧洲、亚洲等10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一些积极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也相继接到诉状。据悉,法轮功海外诉讼已成为中共官场的热门话题,那些欠下血债的官员出国访问时是胆颤心惊,如履薄冰。
  
诉江案原告之一赵明表示:“这场迫害进行到今天,可以说已经发生了一个大的转折,法轮功学员从原来的被动的遭受迫害的阶段进入到大规模的诉诸法律公正、追究迫害者责任的阶段。”
  
赵明认为,迫害者最终在中国也将被法办。赵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和揭露迫害,曾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受近2年的非人折磨。

*黄菊爱尔兰被诉 不肯见记者
  
中国副总理黄菊于本周二(11月16日)至周四(11月18日)到爱尔兰访问。在黄菊到达前一天,中国使馆就贴出告示,在黄菊到访的这三天内使馆包括签证处都要关闭三天。黄菊到达后,爱尔兰媒体被告知不会有记者招待会。
  
对于央央大国副总理出访,不肯见媒体,更引起记者的好奇。在黄菊到都柏林的第二天(11月17日),《爱尔兰时报》头版以《中国副总理因涉嫌酷刑被要求拘捕》为题报导了五名爱尔兰法轮功学员起诉黄菊一案。报导说,外交豁免对酷刑犯并不适用。
  
据了解,在黄到达前,五名法轮功学员和律师11月13日已经到都柏林市中心的一警察局递交了一份对黄菊的刑事诉状,原告基于已纳入爱尔兰《刑事法规2000》的《国际反酷刑公约》指控黄菊触犯了阴谋实施酷刑。

*潘新春败诉案震动各方
  
另外,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因诽谤法轮功学员被控,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判2004年2月3日判决潘新春败诉,并明令其支付10,000 元诉讼费用以及1,000 元象征性的损害赔偿。潘新春拒绝服从法院裁决,11月16日安省高等法院要求潘出庭并接受资产审查,潘没有任何回应,也未出庭。
  
加拿大外交部一名官员证实,潘新春已悄然离加。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


  
中共外交官潘新春败诉案引起广泛关注。中国政府曾表示拒绝服从法庭裁决,并要求加拿大政府干预此案,否则将损害两国关系。但加拿大外交部发言人摩尔指出,遵守加拿大的法律是中国外交官的职责。中国驻加使馆“介入加拿大的内部事务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一名加拿大资深国会议员表示, 潘新春败诉向中国政府发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息:中国驻外官员不允许凭借其领事或外交身份和特权藐视法律,随意攻击和侵犯加拿大人的信仰和言论自由。

*甘肃省委书记苏荣遭赞比亚警方通缉
  
在非洲,赞比亚警方11月13日发出通缉令,逮捕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上周末因接到赞比亚高等法院传票而不得不脱队滞留在卢萨卡等候传讯的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 因11月8日未能如期出庭而已被控“蔑视法庭罪”。

苏荣照片
苏荣照片
苏荣照片


  
11月8日有关方面已通告赞比亚有关边境管理部门,在法庭作出有关裁决之前,禁止给苏荣放行。现在苏荣要么继续在赞比亚境内躲藏,要么以非法途径逃回中国。
  
据追查国际报告,苏荣在1998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期间,任“省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省对法轮功的镇压行动,使吉林成为迫害法轮功最研制的省份之一。
  
今年七月,中国国务委员、原教育部长陈至立因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迫害法轮功而在坦桑尼亚被传讯出庭,震惊中南海。
  
到目前为止,被告上外国法庭的中共官员有: 前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湖北省公安厅长赵志飞、 前北京市长刘淇、 辽宁省委副书记夏德仁、前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 、前辽宁省长、文化部长孙家正、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前河北省委书记王旭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 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赵致真 、原教育部长陈至立、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王渝生等。

*全球诉江案
  
目前诉江案继续在全球展开,2004年11月16日,南美洲玻利维亚两名律师代理法轮功学员,向玻利维亚检察院递交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罗干在镇压法轮功中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原告律师并要求总检察长发出对江泽民和罗干的国际逮捕令,将这些犯罪元凶押到玻利维亚法庭。
  
2004 年11月12日及15日,百余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两大城市分别展开司法行动起诉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迫害发起者和指挥者。这是继今年3月,张昆仑教授在渥太华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等22名迫害实施者后,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另外两个重大诉讼案。到目前为止,三宗诉江案在加拿大多伦多、温哥华、渥太华连续展开 。
  
2004年10月26日,11名法轮功学员向新西兰奥克兰市高等法院提交控告中国前国家领导人的起诉状。
  
2004年9月15日,澳大利亚籍画家章翠英女士于今年向澳洲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提出对江泽民和610办公室的起诉。11月 15日,《澳大利亚人报》报导指出,中国试图通过外交途径来终止此案。
  
据悉,来自21个国家的27名律师组成的国际律师团,正在世界范围内帮助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从2002年到2004年8月,江泽民已经在美国、 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南韩、希□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起诉 。
  
国际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Theresa Chu) 说,“这是自二战以来最大人权诉讼案的一部分。最终,我们计划把江泽民送上国际法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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