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中港right arrow文章正文

王伯昭起诉张卫健谢霆锋片场打人 索赔百万

2004-11-22 11:2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13

【大纪元11月22日讯】(据中华网11月22日报导)香港演员谢霆锋、张卫健在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拍摄现场打人事件,今天正式进入法律解决程式。

  今天上午,被打伤者王伯昭将委托其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吴昊、张振祖两位律师,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以谢霆锋等两被告侵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谢霆锋、张卫健向王伯昭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王伯昭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张卫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60万元,被告谢霆锋赔偿原告精神损失40万元。由于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不具备法人资格,同时被起诉的还包括该剧的制作方———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王伯昭要求制作公司与谢、张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有关专家介绍,此案进入法律程式将提出过去很少有人关注的两个深层次问题:其一,剧情需要是否可以侵犯演员的民事权利;其二,演艺圈是否也应受法律制约?

  王伯昭在他的起诉书中说:他和被告张卫健、谢霆锋都是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演员。今年9月18日19时许,在实际拍摄过程中,两被告经过策划和预谋,借表演名义,共同故意对他进行殴打,致使他左大腿、左肾、左面部等多处受伤,造成频发性心房早搏。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检《鉴定书》鉴定:左大腿软组织挫伤青紫面积大腿外侧1.5手掌大小,左膝上方1手掌大小,左大腿内侧1手掌大小,左肾轻度挫伤,左面部软组织损伤,”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符合轻微伤(上限)”。

  对于剧情需要是否可以成为谢霆锋、张卫健打伤王伯昭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赵中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身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剧情的需要不能作为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借口,任何一个领域也不能豁免对人的伤害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从本案法医鉴定书的损害后果看,至少两被告存在严重过失。

  王伯昭的起诉书认为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的制片方———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事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与张谢二人构成共同侵权,所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