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生等:天堂里的哭声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11月29日讯】我们是苏州市平江区九坛园6、7号祖传房屋所有人张申伯的继承人。七十余年,我们一直居住在这里。产权人张申伯生前系聋哑残疾人,没有工作和正常收入,主要靠出租祖传私房收取租金维持全家七口人的生计。

58年私改时,政府将九坛园6号全部经租,根据房主的居住现状,将九坛园7号东首楼上和楼中间二间一厢仍由我们自住。当时我们兄妹仨中,两个在外地念书(兄23岁,妹21岁),父亲张申伯在房屋经租调查之际,提出要求,保留二个房间,让我们兄妹回苏能有房住。按照当时苏州市私房改造办公室在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关于私房改造中划留房主自住房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二款的政策精神,将九坛园7号西首一楼一底划给我们作自留房。租金由我们收取。因此私改后至文革前我们房主在九坛园7号除了东首楼上包括楼中间的二间一厢外,还有西首一楼一底连厢房和屋后的平房(从未出租的房主自用附房)。这是不容篡改的历史事实。

“十年动乱”祸国殃民的“四人帮”使我们的国家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毁灭性的破坏,国家机器无法正常运转,公、检、法瘫痪,无政府状态登峰造极,一切都陷于荒唐、混乱。打、砸、抢的坏人成了造反“英雄”,在那种形势下,九坛园7号难逃劫数,私改时明确给我们的自住房、自留房及自用附房都由平江房管局造反派们掌管,房契被迫上交,租金被没收,自住房要出租金。72年自住房发还自管。“文革”结束后,国家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87年清退文革产,向我们发还了以张申伯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苏房字No.0000691和土地使用证:No.002791。可发还产权证的自留房65.46平方米,十七年来一直由平江房管局在收取房钱,向承租人发租赁卡,租户也因此几度转租。出售房卡,房管局违反有关政策,给予办理过户手续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使我们的房屋处于既有私房产权证又有公房租赁卡的混乱局面。而我们房主连续居住了七十余年的自住房至今还领不到产权证。为此我们一直向相关部门反映、交涉,可一直没有结果。拨乱反正后,在党中央的关注下,出台了一系列落实私房的政策,中办发[1980]75号,(82)城发房字26号,(87)城发房字575号,苏府办[1987]12号,82年4月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按:以下几个字乱码]》(82)民他字第7号,明确规定:私有出租房改造后,留给房主的自住房仍属原房主。党中央把落实私房政策是关系到维护宪法、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取信于民的大事,也是促进安定团结,推动四化建设的大事,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要求房管部门贯彻执行。可是平江房管局就是顶风不办,阳奉阴违,对九坛园7号只发还一部分房产两证,而且并没有实质性的发还,在我们房屋产权继承人都健在的情况下,越权管理不属于他们的房产。

令人想不到的是,房管局在今年8月31日,欺我们房主的自住房没有产权证,向平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我们腾出居住了七十余年的寸步不离的自住房,搬到发有产权两证的自留房中去。这让我们悲愤异常,房子是我们张家的,虽然有经历过私房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但自住房、自留房和自用房都是当时私改政策明确划留给房主的。“十年浩劫”后,房管部门有政策不给落实,故意刁难、拖延,迟迟不肯给自住房发两证,自用房被他们没收,分租给租户,一寸地都不给我们房主,恨不得走路都不让走,要我们直接从窗户里飞进飞出。私改至今已近半个世纪了,房管还在想推翻当初的私改政策重来。

在诉讼材料中,我们见到了二份二十五年前就应送达给我们的还房通知:《关于房屋发还通知书》和《苏州市房地产公司接管(发还)通知单》(又称五联单),经不住悲从中来。十多年来,在讨房中,可怜的我们因拿不出(五联单),而处处碰壁。这次房管出示(五联单)的目的是强调,讨房已过时效,已经形成由房管代管的事实。在法庭上房管出示的都是复印件(包括他们所谓的公房产权证),我方的律师一再坚持要见原件,也没能如愿。最后只看到这(五联单)的原件。到现在(五联单)的五张联,都完整无缺的捏在房管手里。也就是说,该给五个单位及个人的都没有送达。

房管局管理混乱,行政不作为,拆下了烂污,如今要我们历尽苦难的房主再拿出“命根房”替他们买单。

这些年来,房管干部利用我们小老百姓看不到政策的具体内容,暗箱操作,违法行政,所谓政策成了他们欺世盗名的招牌。利用党和人民给的职权,不是为人民服务,为民办好事,而是在利益中寻租,处心积虑,想方设法在老百姓身上榨油,敲骨吸髓,一手遮天,使党的政令不能上通下达。中办发[1980]75号文件明确指出:党的政策必须落实,国家的宪法必须遵守,发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蓄意抵制的,应严肃处理。文件中还有:司法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及时审理私房纠纷案件,维护法纪。今年7月20号,我们就房管局在发还我们产权两证后,继续向承租户发租赁卡、收房钱和有偿转让房卡等侵权行为,向平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让我们行政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销房屋租赁卡。2迁出租户。三个月后的10月19日,法院一纸裁定,驳回起诉,请求属于政策遗留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

8月31日,房管对我们提起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我们从没有与房管有什么租赁合同,真是可笑),也将驳回。

在这二场官司中,我们花去了壹万玖仟元钱,我们都是退休工人,每月只有几百元的退休金,一年不吃、不喝、不生病,能攒下几个钱?

中央政府对老百姓的政策再好,到了地方职能部门,这些政策成了“镜中花,水中月”,可望不可及,碰上这类事情,司法的救济渠道还不向我们老百姓开放。而国家意志也无法实现。

还有我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被剥夺的问题,今年1月3日到现在,我们原本的自用房,被租户强行用柜子堵住不让我们在那烧饭。理由是房管向他们收了租金。我们只好在外面买熟食吃。现在我们身体状况很差,快撑不住了,没有哪个部门肯管这个“香火赶出和尚”的事。

我们在此呼吁,请有关部门和正直的人们,关注苏州九坛园7号的房产纠纷案。这个纠纷案在日益恶化,我们要呼求SOS、宪法、法律、三个代表,给我们历尽苦难的房主一个公道吧。

张申伯的继承人:张春生、张锦玲、张栋生
联系电话:0512-65154121
写于2004年11月10日

──转自《网路文摘》——1257(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讨论:四川汉源县民众抗暴冲突
十天三起大暴动 中共坐在火山口上
拆迁引发大规模冲突  福建百姓备汽油卫家园
汉源农民抗议事件难以控制  中共媒体噤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