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情事的八个行政单位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2月6日讯】本报10月份时曾报导过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身为徐州市风华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由于看不惯公安机关和法院等部门的腐败,多次公开揭露徐州市房地产企业等黑恶势力及腐败现象,但同时他也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与压力。没有被打败的王培荣教授,将就徐州经房中心严重违法情事起诉八个行政单位。下面是王培荣教授的起诉书内容:

房地产企业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严重,王培荣将起诉八个行政机关
——八个行政机关参与、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王培荣用法律手段向腐败、犯罪宣战

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徐州市政府本意是给广大知识分子做好事、办实事,风华园小区被列为1999年的徐州市重点工程。中央领导胡锦涛及原中央领导朱镕基、李岚清曾参观该小区,并指示徐州市委市政府: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但是在风华园小区建设过程中,一些人把风华园看作“唐僧肉”,乘机捞取了大量不义之财,导致风华园小区工程成为腐败工程、假冒工程、劣质工程。

徐州市风华园小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徐州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下简称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严重,如:侵吞数亿土地出让金,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侵吞数千万元公共维修基金﹔采用收取楼层差价方式,侵吞约两千多万元楼层差价﹔采用重复收费方式,侵吞约两千多万元暖气安装费﹔侵吞约1.5万平方米配套公共建筑﹔假的自来水和煤气远程抄表系统﹔使用大量的假冒、劣质材料﹔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徐州经房中心下属的嘉隆物业公司也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风华园业主及业主委员会长达五年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徐州经房中心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有关部门不予查处。虽然徐州经房中心原经理任永刚及上级主管部门徐州市房改办主任李培根均已被判刑,官办企业徐州经房中心严重的违法犯罪牵涉一些腐败官员,查处有很大的难度,一个小小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竟拖了四年。

在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04年12月4日),为了推进中国法制进程,为了树立社会正气,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决定用法律手段向腐败宣战,将把参与、纵容、包庇经房中心违法犯罪的徐州市八个行政机关(徐州市规划局、徐州市建设局、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徐州市审计局、徐州市物价局、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徐州市房产工商局、徐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期待得到一切正直的中国共产党党人、一切有良知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爱国人士帮助,尤其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与关注及法律界人士的无偿援助,实现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护百姓的财产的目的。

这次王培荣大规模民告官,是继王培荣2002年告徐州市物价局、徐州市公安局,2003年同时告徐州市政府等五部门(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2004年告建设部,再次为了推进中国法制进程、树立社会正气作出的努力,王培荣认为不制止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不制止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不作为,甚至于参与、纵容、包庇违法犯罪,就谈不上中国法制进程,只有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才有可能推动中国法制进程,才有可能树立社会正气

告徐州市规划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1998年9月30日,徐州市规划局颁发的风华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徐市规第[98]编号120)中用地项目是安居工程,《规划定点图》规定是建4—5层楼的楼房。风华园地质勘探按建4—5层楼的楼房标准实施,但徐州经房中心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决定改变原设计,加到7层楼,在建设过程中就出现大量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得不采取地基加固,但有的楼至今存在无法解决的质量问题。

徐州市规划局为了掩盖徐州经房中心的违法活动,在风华园建成后(业主已上房),于2000年1月6日出具一份假的《规划定点图》,并在该图上注明:“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同意按图示位置尺寸层数补办手续:新建住宅32.0万平方米,公建配套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加盖了徐州市规划局公章。令人发指的是:徐州市规划局的违法活动,竟敢把责任推到徐州市政府身上。

徐州经房中心把1.8万平方米配套公建中1.6万多平方米,部分占为己有,部分已送人,有1.5万多平方米配套公建以抵了征地费的名义,用业主掏钱建的1.5万多平方米配套公建不明不白不见了,小区公建配套严重不足,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徐州市规划局不查处。

徐州经房中心在风华园新建的住宅面积远远超过徐州市规划局规定的32.0万平方米,建风华园东区住宅楼没有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徐州市规划局不查处。

告徐州市建设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

徐州市建设局(原徐州市建设委员会)在1999年12月23日出具的风华园《住宅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徐建验证[32]号)对建筑面积为32万平方米风华园1—59、围1—围4住宅楼验收。徐州市建设局(原徐州市建设委员会)在2000年8月1日出具的风华园东区《住宅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徐建验证[20]号)对风华园东区住宅楼验收。

但徐州市建设局对风华园出具的二份合格证书是不真实的,在1999年12月23日出具的风华园《住宅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徐建验证[32]号)写明了对至今还没有建的风华园60号住宅楼“进行了全面竣工验收”,在2000年8月1日出具的风华园东区《住宅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写明风华园东区住宅楼建筑面积为33.8万平方米,与事实严重不符。在风华园技术资料中,有远程抄表系统及相应配套工程的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但事实是自来水和煤气远程抄表系统是个假工程。不但远程抄表系统的水表和煤气表是假的,而且相应配套工程也是假的。风华园假的自来水和煤气远程抄表系统,竟通过了验收﹔“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也通过了验收﹔钢质暖气片假冒设计、竣工验收图纸上的铝串片暖气片,供暖系统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达到设计的供暖指标,竟通过了验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房屋也通过了验收,风华园住宅楼地基长达近120米的不留伸缩缝也通过了验收。

风华园使用已五年,徐州市建设局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的假冒、劣质工程,至今没有对该小区自来水、暖气等工程进行验收。

告徐州市国土资源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

风华园业主与徐州经房中心购房合同上规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70年”。风华园名为安居商品房,房价高于当时的普通商品房。但业主只能拿到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划拨土地”的土地证,业主交了土地出让金,国家一分钱没有得到,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无法保证﹔当时风华园住宅楼建筑造价(包含暖气设备)不超过550元/m2,按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利润不超过3%计算,徐州物价局规定的风华园住宅楼基价为900元/m2、920元/m2、950元/m2,已包含土地出让金。

告徐州市审计局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

今年上半年,徐州市审计局对徐州经房中心审计,为了避免数亿国有资产流失,为了避免徐州经房中心侵吞数千万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并举报徐州经房中心采用重复收费方式,侵吞约两千多万元暖气安装费:开发商经房中心承认风华园小区暖气安装费已列入房屋建筑造价预算,即包含在房屋建筑成本内,按国家规定建筑成本已列入房价。开发商经房中心向住户重复收取了每平方米65元的暖气安装费。2004年4月2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公函致徐州市审计局,要求徐州市审计局在对徐州经房中心审计过程中,查处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详情见附件《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要求徐州市审计局提供帮助》。

徐州市物价局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

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天价”是由徐州市物价局定价的,大量风华园业主举报,徐州市物价局不查处,徐州市市长批示,徐州市物价局也不查处。王培荣2002年告徐州市物价局,法院撤销了徐州市物价局关于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定价批文。

楼层差价不为零问题。在风华园住房销售价格的徐州市物价局文件(徐价房[1999]86号)明文规定:“楼层差价以栋为单位,由你、单位按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苏政发(1998)106号《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四、住宅差价 (一)楼层、朝向差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但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等于零。”《徐州市科教安居工程住房出售办法》规定层次差价增减率为:一层加15%,二层加18%,三层加22%,四层加18%,五层基价,六层减10%,七层减30%。风华园楼层差价高达基价的33%至73%,多收取住户约两千多万元。徐州经房中心采用收取楼层差价方式,侵吞约两千多万元楼层差价,徐州市物价局不查处。

在风华园住房销售价格的徐州市物价局文件(徐价房[1999]86号)明文规定:风华园小区是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苏政发(1998)106号《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定价的(徐州市物价局1999(86)号文件),《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价格的构成…(九)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本款1-9项所列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定设计方案实际发生的项目执行。未经省价格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但开发商徐州经房中心至今不交出一分钱的公共维修基金。但徐州市物价局不查处。

徐州市房产管理局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

徐州经房中心侵吞风华园业主数千万元公共维修基金,作为公共维修基金的主管部门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不查处。

徐州经房中心下属企业嘉隆物业公司为了骗取全市最高的物业收费标准,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帮助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弄虚作假,为没有营业执照、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的公司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骗取了建设部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业主得到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劣质服务。

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全国公开招聘物业公司成功后,落聘的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其没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私刻公章伪造物业合同的公司骗取国家大奖的严重违规违法真相大白,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于2004年10月21日状告建设部,要求撤销嘉隆物业公司骗取的建设部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该举动得到了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温恒国、硕士研究生余忠尧帮助,二人作为代理人为王培荣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详情请看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小区一等收费没有一等服务 徐州业主状告“国家级大奖”(网址:http://zqb.cyol.com/gb/zqb/2004-10/26/content_973653.htm)。

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徐州市房管局于2000年5月25日违法向徐州经房中心下属企业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颁发了三级资质证书。理由是:

(1)建设部颁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二、三级由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审批”。徐州市房管局没有颁发的三级资质证书的权限,所以没有正本,副本是假的﹔
(2)资质证书副本既企业没有成立时间,也没有营业执照号,即企业没有主体资格,谈不上资质证书问题。
(3)资质证书副本没有有效期,即是个无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建设部颁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
(4)建设部颁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在领取《临时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物业管理企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三级资质的评定。”

徐州嘉隆物业公司伪造风华园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没有工商注册、没有相应物业资质证书,在管理期间一直没有管理风华园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为取得一等的物业收费标准,甚至骗取“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业主得到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劣质服务,业主委员会向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举报,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不查处。

2004年6月29日、30日,嘉隆物业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故意破坏风华园公共设施事件,强行偷抢大量风华园公共设施,连大量电扇、卫生间的马桶、洗手盆均遭嘉隆物业强行偷抢。拿属于业主的文化活动中心为例,共有四间卫生间,有三间的马桶、洗手盆被嘉隆物业强行偷抢一个不剩。业主委员会向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举报,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不查处。

2004年6月30日,嘉隆物业离开风华园,至今有大量物业资料不移交,导致目前物业无法正常工作。也不移交属于业主的37万出租房租金,业主委员会向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举报,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不查处。

嘉隆物业公司竟把骗取的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作为对抗国家法律法规的资本,看一看,嘉隆物业公司在移交问题的恶劣行为2004年6月30日,经房中心下属嘉隆物业公司撤离风华园,临走大肆打砸抢,人为的进行破坏,阻挠新的物业公司接管风华园。市政府孙坤副秘书长,市房管局王副局长等亲自来处理这个问题。孙坤副秘书长责令嘉隆物业公司马上恢复原貌,依法七日内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移交属于业主的房屋租金的收益。(约40万元)但嘉隆公司拒绝执行市政府的决定。

8月14日上午,孙坤副秘书长再次召开会议,通报市政府的决定:限定经房中心8月底必须依法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风华园的财产,移交公共用电到供电公司,移交居民用水到自来水公司,对嘉隆公司打砸抢物品进行修复等七项内容。但经房中心一直不予办理。

8月26日,市房管局王副局长,市物业管理处曹处长召开会议,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和经房中心到会。通报市房管局决定:限定经房中心在8月30日必须依法移交物业资料和风华园业主的公共财产,并同时制发了徐房发[2004]45号《关于规范前期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风华园业主的公共财产的移交工作,市房管局依照法律法规,并专门请示了江苏省建设厅,作出了指导意见。但经房中心拒不执行。

10月10日,副书记陈美行等市领导同志热情接待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上访,责成市房管局20天内解决物业管理资料、业主的财产移交问题,至今但没有落实。
2004年11月上旬,《徐州市政府信访通报》通报上至今没有落实的风华园小区三个问题: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属于业主的财产移交、风华园劣质暖气工程。
2004年11月30日,经房中心、嘉隆物业公司拒绝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属于业主的财产移交。

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对徐州经房中心、嘉隆物业公司违法犯罪不查处,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变成废纸一张。

徐州市工商局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

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没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私刻公章伪造物业合同的公司骗取国家大奖的严重违规违法真相大白后,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2004年6月中旬给徐州市委、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徐州市工商局等部门提交公函:《要求徐州有关部门打击诈骗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举报徐州市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徐州市工商局不查处嘉隆物业的欺诈行为:嘉隆物业2000年4月20日签订风华园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没有资格签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公章是私刻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伪造的。徐州市工商局有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2004年12月3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收到徐州市工商局《关于对举报徐州市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答复》书面材料。徐州市工商局的书面答复是伪造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否有效有法院或仲裁认定。

徐州市公安局参与、纵容、包庇徐州经房中心违法犯罪

风华园业主的大量财产被徐州经房中心侵吞,数亿国有资产流失,徐州市公安局不查处﹔2004年6月30日,经房中心下属嘉隆物业公司撤离风华园,临走大肆打砸抢,人为的进行破坏。赶到风华园现场的市政府孙坤副秘书长责令公安局副局长等亲自来来查处嘉隆物业公司大肆打砸抢问题,徐州市公安局至今不查处。

由于闫家训犯罪涉及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徐州市公安局对犯罪分子闫家训的纵容、包庇,甚至与犯罪分子闫家训联打击举报人王培荣,要对举报人王培荣劳教二年,导致王培荣举报闫家训制假售假(涉及金额150多万元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逃税、行贿等大量犯罪行为长达四年,经过四次“民告官”,在媒体大力帮助下,在高层领导批示后,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闫家训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详情看2004年10月29日,中国消费者报深度报道:防盗门不防盗 制假者被判刑,http://www.ccn.com.cn/news/readnews.php?newsid=22820817&

2004年12月3日上午,王培荣在举报徐州公安部门故意隐瞒犯罪分子闫家训的真实身份时,从起诉闫家训的泉山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起诉闫家训时,检察官压力很大,公安部门向检察院提供的材料很不充分,检察院要求公安部门补充材料,尤其是闫家训逃税、行贿等方面的材料,但公安部门不予补充。

没有营业执照无业人员闫家训,与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勾结,每年向徐州市公安部门交所谓的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个人竟购买、使用警车,干了大量犯罪活动(涉及金额150多万元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逃税、行贿、疯狂打击举报人等大量犯罪行为)。黑恶势力闫家训的身份由个体户,混入徐州市公安局,竟成为徐州市公安局在编的干部,但在起诉闫家训刑事犯罪时,闫家训的身份是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安全设施经营部经理,而该经营部早在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经营部早已不存在,哪来的经理?

更有甚者,徐州公安部门不但纵容、包庇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多次抢劫、(当警察的面)打伤王培荣、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的人头,而且徐州公安部门有人掩盖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某些败类的腐败、犯罪问题,竟要以“诬告”为名“劳教”举报人王培荣二年。

详情请见附件《从公安局批准黑恶势力个人购买警车,到公安局购买警车供黑恶势力犯罪使用——徐州公安部门竟敢为已判刑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买单》

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电话:0516-3884475 E-mail:peirongwang@sina.com

附件目录

附件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要求徐州市委、市政府解决风华园小区主要问题
附件二: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要求徐州市审计局提供帮助
附件三:从公安局批准黑恶势力个人购买警车,到公安局购买警车供黑恶势力犯罪使用——徐州公安部门竟敢为已判刑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买单
附件四:(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要求徐州有关部门打击诈骗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举报徐州市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五:徐州嘉隆物业大肆打、砸、抢,徐州无人能管——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再次紧急向徐州市委、市政府请示
附件六:有关媒体报道

详情见:
http://wpr.blog@bbs.nju.edu.cn
或http://wprjsxz.blog@bbs.nju.edu.cn(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大学教授王培荣起诉建设部
跟不法官商“死磕”的王培荣教授
矿大教授起诉建设部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不予受理
樊百华:抗议山东监狱恶政!我也来抗议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