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函卫生部及粤卫生厅抗议

港不满粤延报SARS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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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综合报导/广东省涉向香港谎报病人资料和延误向香港通报第四宗SARS个案,香港卫生署上月底为一名被粤方称是“肺炎”的病人进行冠状病毒测试,至怀疑个案被证实为确诊个案后六天,才获正式知会。署方就此首次公开表示不满,于本月二日罕有地去函北京国家卫生部及粤卫生厅表达不满,抗议粤方迟迟未作出通报,希望事件不会重演。惟署方至今仍未获得内地有关部门的任何书面回复。

香港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九日讨论广东省第四宗SARS延误呈报问题。据立法会秘书处资料,该名病人(病人丁)于上月十四日入院,广州及广东省专家分别于廿四日、廿五日诊断为SARS个案。中国卫生部廿六日也收到病人丁个案,但需覆检其化验结果,所以于廿七日透过世界卫生组织,把样本送到香港卫生署病毒化验室。

谎称仍未归类

当日,香港卫生署辖下的病毒科,接获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为广州一名感染“肺炎”的四十岁医护人员临床样本进行SARS冠状病毒测试。当时广东省卫生厅表示,该个案仍未归类为疑似或证实个案,至上月三十日,广东省公安厅才通知卫生署,该名肺炎病人已被列为证实SARS个案。

卫生署署长林秉恩在本月一日曾表示,本港曾协助化验该名病人的病毒样本,内地在得到化验结果翌日才公布为证实个案,情况可以接受,并没有延迟通报。

但卫生署署理副署长程卓端九日却指出,卫生署已于本月二日早上,去信北京国家生部及广东省生厅,反映通报机制仍有不清晰之处,提请内地及早把任何SARS的疑似或证实个案通知香港,但至今未获对方书面回复。

“暗示”便是通报

对于卫生署发信表达不满,广东省卫生厅有关官员接受本港报章查询时表示,“病人样本送来香港化验已是‘暗示’”。

程卓端表示,自去年十二月底内地出现首宗SARS后,卫生署每天都联络广东省了解疫情,上月廿四、廿五及廿六日也有向广东省查询,对方一直称没有SARS疑似病例。直至廿七日,卫生署收到广东省卫生厅要求提供化验服务,“卫生署怀疑有疑似个案,向广东省求证,但广东省称没有疑似病人,只称有肺炎病人要求测试。”上月三十一日,广东省发新闻稿通知香港,指发现第四宗SARS,卫生署才知道病人丁早于廿五日已确诊为SARS。

据了解,卫生署化验样本时呈阳性,但程卓端辩称,受世卫守则限制,卫生署要将化验报告直接交给样本来源地,不可自行公布。

有立法会议员担心受制于政治因素,卫生署敢怒不敢言,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说,该局不会从政治角度处理事件,因为涉及人命,后果没有人能够承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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