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子能出版社出现一窝“副巨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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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原子能出版社,从副社长、副总编,到办公室副主任这3个副职相互勾结,于1997年到2002年期间,贪污171万元钜款。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名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7年。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原核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长、编辑三室主任柴芳蓉,原子能出版社副总编、主任高泽民,原子能出版社总编办公室副主任孔玥贪污案。从1997年到2002年期间,将100多万元的书款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把一个好好的出版社几乎逼上了死路。

法院查明,1997年至2002年间,柴芳蓉和高泽民在负责原子能出版社为河南省商丘市教委出版学生用书业务过程中,利用北京社会科学图书发行公司、百柳文学杂志社发行部等其他单位的发票结算书款,或者收款不入账,或者编造支付发行宣传费等虚假名义,将结算的书款、管理费等公款147万多元据为己有。1999年9月至2000年2月,柴芳蓉还让孔癑支取公款10万元,存到了自己的个人账户里。1998年10月,柴芳蓉指使原子能出版社原办公室副主任孔癑,在结算书款过程中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将结算书款14万多元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结果,被告人柴芳蓉、高泽民、孔玥均构成贪污罪,其中,孔玥属于从犯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柴芳蓉有期徒刑15年、高泽民有期徒刑15年、孔癑有期徒刑7年。

在听取判决过程中,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长柴芳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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