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改 北京首次表态:须听中央

港民主派要求还政于民 200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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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王珍综合报导)中国政府星期二(2月10日)首次以官方姿态表达对香港政改的立场,强调研究香港特区未来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问题时,“必须听取中央的意见”。 香港去年7月1日50万人大游行和今年元旦十万人游行,要求政制改革。
  
据自由亚洲电台10日报导, 由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领导的政改三人专责小组,正在北京商谈香港政改的问题。中国官方新华社于周二下午发表了曾荫权与国务院港澳办,以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官员间的谈话内容。
  
新华社报导说,“一国”是“两制”的前提,香港高度自治是由中央政府授权的自治。新华社还说,香港的政制是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加以确定,研究有关问题必须听取中央政府的意见。

*基本法规定

据BBC报导,香港特区基本法第45条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指出:“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以及“2007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如需对本附件的规定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据此,香港民主派一直强烈要求在2007年和2008年全面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加上香港市民对特区政府施政的不满,引发了去年7月1日50万人大游行和今年元旦十万人游行,要求政制改革。
  
对于香港民主派争取2007年推行普选的问题,特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指,有关政制发展的问题,香港社会及内地法律专家有不同意见,要咨询各方意见。曾荫权又呼吁各方以互相尊重的态度,理性讨论。 曾荫权在总结北京之行时表示,他没有向中国中央政府官员提出任何方案或底线。

*秘邀司徒华遭婉拒
  
据美国之音日前报导, 北京曾私下邀请香港民主派领袖司徒华北上讨论政治改革问题,遭到司徒华婉言拒绝。司徒华希望能公开邀请民主派人士商讨政改问题。
  
据报导,司徒华日前给曾荫权四点忠告:坦率确切向中央充分反映港人的民主诉求;向中央解释“还政于民”不是搞“港独”;具体说明经济复苏并不等于解决了政治问题。只有政制改革走向民主化,才是经济长期持续繁荣的保证;必须清楚完全交代每一次沟通的经过,尤其是中央的每一点意见。
  
美国之音引述香港开放杂志主编金钟说,香港民主派有两类人士。他说,“像李柱铭和司徒华这两个人,在香港是非常有代表性的,香港一方面有司徒华这样一批不喜欢共产党的民主主义者,他们有很深的民意基础。但另一方面,也有李柱铭为代表的一大批受西方教育的,进入了政府架构,在体制内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这样一批人,构成了社会精英。”金钟说,这两个部分,在香港都是非常重要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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