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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选会:欲担任公投反方辩论者 20日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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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万淑彰台北十六日电)由于台湾立法院各在野党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三二0和平公投辩论代表名单,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公告,有意参加公投辩论反方代表者,应该在二十日前检附反对意见者联名成员名册(一千五百四十七人以上)等相关书面文件,提出申请。

依照“全国性公民投票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实施办法”第三条,总统所交付公民投票案,由行政院代表正方,持不同意意见之立法院党团共同代表反方。如无持不同意意见的立法院党团时,以依第二十一条经许可设立办事处的反对意见者为反方代表。每一项公投议题,正、反双方可各推荐一至五人参加发表会或辩论会。

根据三二0和平公投举办时程,代表正方的行政院及代表反方的立法院在野党团应该在今天确定辩论代表名单。

不过截至中选会下班前,仅有行政院提出参加辩论的十人名单,立法院在野党团并未提出人选,因此中选会依规定公告开放由民间团体担任辩论反方。

中选会晚间指出,由于立法院各党团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推荐参加公投辩论会反方代表,依据“全国性公民投票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如无持不同意意见之立法院党团时,依第二十一条经许可设立办事处的反对意见者为反方代表。

因此有意担任这次公投反方代表者,应在二十日前向中选会提出申请许可设立办事处,否则无法出任反方代表。如果届时没有反方代表,这次总统所交付的二项公民投票案,将只办理正方的意见发表。

中选会强调,因为时间急迫,有意申请许可设立办事处者,应依“全国性公民投票经费募集许可及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检附反对意见者联名成员名册(一千五百四十七人以上)等相关书面文件,提出申请。

依据“全国性公投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实施办法”,中选会必须依法在二月廿日至三月十九日间,针对“强化国防”、“对等谈判”两个公投议题举办十场辩论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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