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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钱”和“一角钱”的善恶论

2004-02-09 10:4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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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讯】千龙网日前发表的一篇题为 “一元钱的善和一角钱的孽”的评论文章,以孩子、 警察及抢劫犯对钱的不同态度和行为,揭示了当前中国人不同的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观。

文章说:据新华网2月初报道,扬州的李先生夫妇带孩子出去玩, 10岁的孩子捡到1元钱硬币,在父母的指引下,他把硬币交到了值班的交警那儿。不料警察接过钱竟扔到地上。这件事引起了扬州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在这个警察看来,一元钱算不了什么事儿,更不用说是在做好事。如果收下了这小孩子的一元钱,回去还要做记录,再登记上缴,够麻烦的。现在警察管的事多着呢,犯不着为一元钱操神,为这一元钱做这许多烦琐工作,不值得。他不知道,因为他拒收这一元钱,冷落了孩子的心,打击了孩子的热情,同时警察的光辉形象随着对一元钱的随手一扔在孩子心目中荡然无存。   

文章说:同一天的《现代快报》上刊载了这样一则报道,从河南来南京打工的青年柏章燕因抢劫了一角钱被判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1000元的罚金。在这个案件中,犯罪人柏章燕虽然只劫得一角钱,但他的犯罪行为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侵犯他人人身权的性质并没有变化。他抢劫过路少女,并将受害人扑倒在雨中,犯罪情节也比较严重。资深律师指出,这一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文章进而说:可见,一元钱的善事,虽然在金钱的数量上不大,它却能体现一个孩子心底的纯洁和善良,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经过一个积小善成大善的过程,能够把孩子培养成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的社会有用人才。一角钱也只是一元钱的十分之一,但因为抢劫得到这一角钱却构成了柏章燕的抢劫罪,因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得到了6个月的有期刑。可见,一角钱也会造成大的罪孽。   

文章最后说:古人警示后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这一元钱的善和一角钱的孽的对比上我们再一次得到了深刻的教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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