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贵传记文学闹官司 揭凡是派实践派恩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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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据亚洲时记者张耀杰3月11日报导/陈永贵传记文学《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的官司在知识界引起广泛的关注。该书作者吴思的辩护律师指出,法官判案时明显带有政治考量,更有历史学者认为,某些人想翻陈永贵的案子“是对邓小平和胡耀邦时代的改革开放成果的一种否定和颠覆”。可以肯定的是,此案的发展已经变得十分政治化。

该书引起争议,是因为《北京青年报》从2002年4月起连续刊登了《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一书,该书引述文件指称曾担任过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永贵在日本侵略中国时做过“汉奸” 。

据该书指出,一份由中共中央转发的中组部《关于陈永贵同志历史审查结论》写道:“陈永贵同志在入党前历史上有三个问题:关于当伪代表问题、关于参加‘兴亚会’的问题、关于被日伪警察逮捕问题,均在入党前及向中央的报告中作了具体陈述,属一般历史问题。”

由于“兴亚会”被视为“支持日本侵略中国”的组织,这份文件引发了陈永贵是否“汉奸”的问题,又由于陈永贵是由毛泽东和周恩来亲自提拔成为中国副总理,这牵涉到毛泽东周恩来的历史评价,问题变得十分政治化。

吴思在介绍这一事件时提到:“兴亚会的问题,后来曾多次提起。陈永贵入党、进中央,每个阶段都闹出过一点麻烦,不过问题不大(一审判决中误写为“问题太大”),在正式的定性上,这属于‘一般历史问题’。”

陈永贵之子陈明亮认为该书侵害了其父的名誉,要求二被告停止连载,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10万元。

2003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吴思、北京青年报社侵犯大陆文革期间的农民副总理陈永贵名誉权一案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此举在新闻、法律、教育、文学、学术、出版等相关方面引起强烈震撼和广泛关注。

辩护律师莫少平介绍说,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曾经公开表示,陈永贵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怎么会成为汉奸呢?莫少平认为,吴思的不幸是涉及到了政治敏感问题。

莫少平补充,中国是全世界唯一的一个国家,公司法人可以有名誉权;名誉权与自然人本来是连在一起的,全世界独一无二通过法律来保护法人和一个组织的名誉权的就是中国。

历史学者笑蜀认为,吴思案透露出一种信息,有一些人想翻陈永贵的案子,这是对邓小平和胡耀邦时代的改革开放成果的一种否定和颠覆。当年中共中央对于陈永贵和他的家族的处理,是思想解放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法律学者周泽质疑法院指要维护陈永贵私隐的说法,他认为,对于传记作者来说,只有真象没有权威。一个国家可以有机密并不可以有隐私,国家公务员必须接受纳税人的公开监督。

周泽又质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是否采用了现时已被否定了的“有罪假设” 。他指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特别强调让陈永贵的家人提供确实受到名誉侵权的事实,而不是要求吴思提供没有进行名誉侵权的证据。周泽指出,现在是吴思提供了许多证据却不被采纳,陈永贵的家人却没有提供受到名誉伤害的任何证据。

中国知识界广泛认为,吴思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所有传记作者、历史学者和媒体记者的遭遇。

不少中国知识份子认为,判决书指:作者拿来一些 “回忆性文章”作材料,但却没有找“本人及当事人”之外的非本人和非当事人去进行 “考证”,所以判作者和北京青年报败诉。但有意见指出,根本没有任何权威机构和党派组织可以替代“本人及当事人”来进行“回忆”。

不少知识份子为吴思喊冤时指出,吴思引用回忆性文章时,均向有关作者、人员及单位进行了大量地采访、考证,而且各个文章间也可相互印证,均非单一“拿来”。

据了解,这些文章的作者有与陈永贵本人有深入交往的新华社高级记者、驻大寨报道组组长(冯东书);还有昔阳县本县的、曾花费大量时间、采访大量知情人去了解陈永贵早期生活的第一位陈永贵的传记作者(秦怀录);还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专门负责党史研究的(孙启泰);还有曾历任21军军长、69军军长、北京军区副司令、山西省军区司令员、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兼革委会主任的离休干部、少将、陈永贵历史问题的直接知情人(谢振华);还有曾亲自到组织部查阅过陈永贵档案的陈永贵的昔阳老乡、新华社驻山西分社记者(范怀银);甚至还有陈永贵本人的长子陈明珠,且其文章被载入了《山西文史资料》……这些人所写的文章就是书证,这些作者就是人证。张耀杰认为,由此可知吴思的创作作风是非常认真严谨的,可以说是言必有据。

法学专家贺卫方则警告,此案的判决几乎封杀了新闻界、学术界的生存空间。

贺卫方认为,媒体是一个载体,应该区分写作者和发表者之间的责任,本报评论和本报记者采访的报道应该由报社负责,外来的稿件应该由作者文责自负。因此,贺卫方认为,《北京青年报》在本案中的连带责任是不能成立的。

自由作家余世存表示:吴思的写作态度谨慎小心,但还要受到压制,他质疑“这么多年了我们为什么还打不掉这些偶像和权威呢?”

《毛泽东的农民——陈永贵》的作者吴思指出:“我当年曾经是农业学大寨的标兵,表现得非常左,陈永贵的失败就是我的失败。陈永贵是一个敢闯的人,他参加兴亚会也有敢作敢为的劲。参加兴亚会并不就是汉奸,无非是像现在的村委会那样催粮派款。陈永贵没有血债,所以被定义为一般历史问题的。他搞出一个大寨也很不容易。”

吴思表示:“如果陈永贵的家属认真看完我这本书,就会明白我这本书比大家的评价还是要高一些。关于原告方提供的证言,赵怀恩托孤一事,赵怀恩本人已经去世了,他的夫人说陈永贵没有向我丈夫托孤。我们说他夫人不是当事人,证词不能成立。再说,她这也是几十年后的回忆,不可能比正式发表的回忆录更具权威性。我在书中采用的是‘据说’,只有一个孤证时我全部采用‘据说’,这是一种非常谨慎的态度。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对方法律私下里问我:你知道不知道陈永贵原来的秘书是谁?你知道不知道他是什么职务?……”

曾经采访过吴思案判决的记者段宇宏怀疑,法院审理此案时有政治干预的情况;他说:“第一次开庭时我和《南方周末》的记者一块去采访,法庭不让我们进去,说今天只是谈话,不是开庭。我们一直等到下午五点钟也没有能够进去。肯定有一种东西在干预这件事情。陈明亮通过电话利诱威胁我,还说要审查我写的稿子,我就把电话挂断了。”

(编者按:本文经过删减整理及改写,原作者并未审阅这些改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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