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貴傳記文學鬧官司 揭凡是派實踐派恩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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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據亞洲時記者張耀杰3月11日報導/陳永貴傳記文學《陳永貴──毛澤東的農民》的官司在知識界引起廣泛的關注。該書作者吳思的辯護律師指出,法官判案時明顯帶有政治考量,更有歷史學者認為,某些人想翻陳永貴的案子“是對鄧小平和胡耀邦時代的改革開放成果的一種否定和顛覆”。可以肯定的是,此案的發展已經變得十分政治化。

該書引起爭議,是因為《北京青年報》從2002年4月起連續刊登了《陳永貴──毛澤東的農民》一書,該書引述文件指稱曾擔任過國務院副總理的陳永貴在日本侵略中國時做過“漢奸” 。

據該書指出,一份由中共中央轉發的中組部《關於陳永貴同志歷史審查結論》寫道:“陳永貴同志在入黨前歷史上有三個問題:關於當偽代表問題、關於參加‘興亞會’的問題、關於被日偽警察逮捕問題,均在入黨前及向中央的報告中作了具體陳述,屬一般歷史問題。”

由於“興亞會”被視為“支持日本侵略中國”的組織,這份文件引發了陳永貴是否“漢奸”的問題,又由於陳永貴是由毛澤東和周恩來親自提拔成為中國副總理,這牽涉到毛澤東周恩來的歷史評價,問題變得十分政治化。

吳思在介紹這一事件時提到:“興亞會的問題,後來曾多次提起。陳永貴入黨、進中央,每個階段都鬧出過一點麻煩,不過問題不大(一審判決中誤寫為“問題太大”),在正式的定性上,這屬於‘一般歷史問題’。”

陳永貴之子陳明亮認為該書侵害了其父的名譽,要求二被告停止連載,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人民幣10萬元。

2003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吳思、北京青年報社侵犯大陸文革期間的農民副總理陳永貴名譽權一案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此舉在新聞、法律、教育、文學、學術、出版等相關方面引起強烈震撼和廣泛關注。

辯護律師莫少平介紹說,法官在審判過程中曾經公開表示,陳永貴是黨和國家領導人,怎麼會成為漢奸呢?莫少平認為,吳思的不幸是涉及到了政治敏感問題。

莫少平補充,中國是全世界唯一的一個國家,公司法人可以有名譽權;名譽權與自然人本來是連在一起的,全世界獨一無二通過法律來保護法人和一個組織的名譽權的就是中國。

歷史學者笑蜀認為,吳思案透露出一種信息,有一些人想翻陳永貴的案子,這是對鄧小平和胡耀邦時代的改革開放成果的一種否定和顛覆。當年中共中央對於陳永貴和他的家族的處理,是思想解放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法律學者周澤質疑法院指要維護陳永貴私隱的說法,他認為,對於傳記作者來說,只有真象沒有權威。一個國家可以有機密並不可以有隱私,國家公務員必須接受納稅人的公開監督。

周澤又質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是否採用了現時已被否定了的“有罪假設” 。他指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特別強調讓陳永貴的家人提供確實受到名譽侵權的事實,而不是要求吳思提供沒有進行名譽侵權的證據。周澤指出,現在是吳思提供了許多證據卻不被採納,陳永貴的家人卻沒有提供受到名譽傷害的任何證據。

中國知識界廣泛認為,吳思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所有傳記作者、歷史學者和媒體記者的遭遇。

不少中國知識份子認為,判決書指:作者拿來一些 “回憶性文章”作材料,但卻沒有找“本人及當事人”之外的非本人和非當事人去進行 “考證”,所以判作者和北京青年報敗訴。但有意見指出,根本沒有任何權威機構和黨派組織可以替代“本人及當事人”來進行“回憶”。

不少知識份子為吳思喊冤時指出,吳思引用回憶性文章時,均向有關作者、人員及單位進行了大量地採訪、考證,而且各個文章間也可相互印證,均非單一“拿來”。

據了解,這些文章的作者有與陳永貴本人有深入交往的新華社高級記者、駐大寨報道組組長(馮東書);還有昔陽縣本縣的、曾花費大量時間、採訪大量知情人去瞭解陳永貴早期生活的第一位陳永貴的傳記作者(秦懷錄);還有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專門負責黨史研究的(孫啟泰);還有曾歷任21軍軍長、69軍軍長、北京軍區副司令、山西省軍區司令員、山西省委第一書記兼革委會主任的離休幹部、少將、陳永貴歷史問題的直接知情人(謝振華);還有曾親自到組織部查閱過陳永貴檔案的陳永貴的昔陽老鄉、新華社駐山西分社記者(范懷銀);甚至還有陳永貴本人的長子陳明珠,且其文章被載入了《山西文史資料》……這些人所寫的文章就是書證,這些作者就是人證。張耀杰認為,由此可知吳思的創作作風是非常認真嚴謹的,可以說是言必有據。

法學專家賀衛方則警告,此案的判決幾乎封殺了新聞界、學術界的生存空間。

賀衛方認為,媒體是一個載體,應該區分寫作者和發表者之間的責任,本報評論和本報記者採訪的報道應該由報社負責,外來的稿件應該由作者文責自負。因此,賀衛方認為,《北京青年報》在本案中的連帶責任是不能成立的。

自由作家余世存表示:吳思的寫作態度謹慎小心,但還要受到壓制,他質疑“這麼多年了我們為什麼還打不掉這些偶像和權威呢?”

《毛澤東的農民——陳永貴》的作者吳思指出:“我當年曾經是農業學大寨的標兵,表現得非常左,陳永貴的失敗就是我的失敗。陳永貴是一個敢闖的人,他參加興亞會也有敢作敢為的勁。參加興亞會並不就是漢奸,無非是像現在的村委會那樣催糧派款。陳永貴沒有血債,所以被定義為一般歷史問題的。他搞出一個大寨也很不容易。”

吳思表示:“如果陳永貴的家屬認真看完我這本書,就會明白我這本書比大家的評價還是要高一些。關於原告方提供的證言,趙懷恩托孤一事,趙懷恩本人已經去世了,他的夫人說陳永貴沒有向我丈夫托孤。我們說他夫人不是當事人,證詞不能成立。再說,她這也是幾十年後的回憶,不可能比正式發表的回憶錄更具權威性。我在書中採用的是‘據說’,只有一個孤證時我全部採用‘據說’,這是一種非常謹慎的態度。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對方法律私下裏問我:你知道不知道陳永貴原來的秘書是誰?你知道不知道他是什麼職務?……”

曾經採訪過吳思案判決的記者段宇宏懷疑,法院審理此案時有政治干預的情況;他說:“第一次開庭時我和《南方周末》的記者一塊去採訪,法庭不讓我們進去,說今天只是談話,不是開庭。我們一直等到下午五點鐘也沒有能夠進去。肯定有一種東西在干預這件事情。陳明亮通過電話利誘威脅我,還說要審查我寫的稿子,我就把電話掛斷了。”

(編者按:本文經過刪減整理及改寫,原作者並未審閱這些改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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