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稿:祭台村村民抗暴反强占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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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2004年4月22日12时许,西安市碑林区祭台村的一千多村民涌上村南边的西安市南二环路,将这条横贯西安市南部的干道堵住,抗议区政府干部强行拆迁的野蛮无理行经。

祭台村位于西安市区东南部,农业户口的村民有600多户,1800多口,加之租房户和经营户,居住有上万人。2001年,西安市政府规划要新开一条道路,把村北的太乙路和村南的南二环路连通。这条道路正好从祭台村通过,占用的51亩多地,全部是祭台村的村民居住区。2003年4月30日,碑林区政府出台了一个“祭台村旧村改造方案”,与修建道路一并进行。这个方案把祭台村村民全部迁往南边四公里外的雁塔区曲江乡孟村,由开发商在孟村建居民楼,村民付款购买居住。而村民在祭台村的原有住房,不论有几层,都按底面积六层计算,每平方米260到280元:实有面积折价,不足面积则支付现款。这笔钱由村民作为股金纳入祭台村的旧村改造公司,由这个公司统一经营,村民分红。

这个拆迁方案受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村民的反对抵制,理由是:

修建道路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是国家的规划,村民应该支持。修路所占地面,所拆除居民房屋应给予补偿。而政府的文件上说是无偿征用修路;

修路只占51亩地,全村面积150多亩,拆迁户只占全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根本没有必要借机把全体村民迁到四公里外的远郊。有修建道路的补偿费,拆迁户完全可以就近得到安置,全村的改造在政府的规划指导和村民的努力下完全可以就地实现;

近十多年来,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借口借机搞了几十处“城市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根本就没有按国家政策和政府承诺履行过渡费、回迁期限和被拆迁户的安置补偿,许多拆迁户十多年了还没有得到妥善安置。这样的拆迁实际上是政府与所谓房地产商勾结抢夺倒卖地皮,侵害公民权益,把居民害扎了,成了人民上访上诉堵路静坐的主要原因。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对祭台村“旧村改造方案”,就是整村迁移方案,是又一次借修路之机抢占倒卖地皮、坑害村民的方案,村民们根本就不能接受;

所谓的村经营开发公司是由村长王正民个人一手包揽的公司。近十多年,村干部暗箱操作,幕后交易,私自出租、出卖村集体的土地,村办企业不明不白地塌火,财务从不公开,这样的村干部再搞什么公司,掌管村民的巨额股金搞什么旧村改造,村民根本就不能信任;

像这样关系到全村2000多人生存的头等大事,竟没有召开过一次村民大会传达讨论。一次也没有。这在行政程序上也不合法。

这样的“改造方案”只有以王正民为首的少数人乐意接受并四处活动以求实现。村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要罢免村长。

2003年5月,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770多人,联名向区政府递交罢免村长请愿书。6月17日,祭台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就村长王正民去留问题投票表决。此前王正民对投票表示很乐观,向区政府有关人员保证说百分之九十的村民是支持村长的,因此区政府才同意祭台村投票表决,区人大、区民政局、区农村工作局并且派官员到场监督指导,还请来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七八家宣传单位的记者。全村有投票权的村民1270人,到会投票的1100人,同意罢免村长王正民的944票,占投票人数的85.8%,不同意的156票,占14.2%。表决结果宣布后,到场监督的官员连事先准备好的讲话稿都没念,就匆匆离开了会场。

6月22日,区农村工作局官员向祭台村村委会干部宣布:6月17日的表决结果有效,村长王正民被罢免。并宣布由副村长梁民舍主持村务工作。副村长主持工作至今,全村也没有开过一次村民大会讨论修路拆迁问题。

2004年4月中旬,区政府召集村委会成员、村支部成员和村民组长,在距祭台村二十多公里的北郊渭水园开会,传达祭台村拆迁改造方案,会议的结果村民们至今也没看到书面文件。20日下午到22日上午,村委会又在距祭台村十多公里的长安区韦曲镇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村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全体党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共八九十人。主持工作的副村长梁民舍宣布了区政府的《祭台村拆迁改造方案》,其主要内容是:
修建道路宽50米,包括人行道、绿化带,占地51亩,为国家征用;

从道路的两边再向两侧各扩展35米,共是70米,占地68亩,这部分地面由村集体所有变更为国有,由碑林区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经营,待祭台村建立经济实体后,再转交给祭台村;
修路和开发所占地面的居民200多户,拆迁后安置到村南的耕地,拆一还一,由政府买地建房。区长、区委书记、区人代会主任、农工局长、党政各部门的负责人轮番到会,大谈“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村民不要错过”,区长史小红指责村民漫天要价,百般刁难政府,要求村民“与政府保持一致”。

会议中区政府官员向与会的村民展示拆迁规划图作说明时,村民们看到,图中写明作为旧村改造的道路两侧68亩地面,是“征用”而不是政府官员口头传达时含糊其词的“变更”,村民们进一步证实了“变更”的真实含意。

许多村民在会上提出了不同意见,归纳有以下几点:

一、这次出台的拆迁方案,与2003年4月30日的方案大同小异,实质都是借修路之机大量占地。实际圈占地面积远不止修路和旧村改造的119亩。不同的是将全体村民整体迁移变为所占地块村民的拆迁。从尊重村民的自主权、官商分离、等价交换、维护社会稳定等诸多原则考量,市政府、区政府有什么必要、又有什么权力借修路扩大68亩多的征用面积,增加拆迁的村民数呢?

二、旧村改造是村民自己的事,什么时改,如何改,资金等问题如何解决,应由村民自己决定,量力而行。政府的方案借修路多征地68亩说是给村民开辟的生活经营用地,这是别有用心,侵犯了村民的自主权。

三、政府应该执政为民,应该严格依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行使权力,应该依法行政,应该尊重财产的集体所有权和私有权,应该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旧村改造,政府可以帮助、建议、监督,而不能强令村民执行,更不能借公用设施建设之机,凭借权力乘机强占土地倒卖或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否则社会财富就会被权力拥有集团霸占,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祭台村的地价目前是每亩400万元左右,而修路征地每亩只给6万元,买祭台村本村的地给拆迁户盖房,每亩付50万元,连同盖房配套设施的费用,每亩也远远低于400万元。政府借修路扩大征地面积,这是不是在乘机抢占地皮,为政府牟取暴利而损害村民的利益呢?

四、规划图白纸黑字写明:道路两侧用于旧村改造的68亩土地是国家征用,变为国有,由碑林区城建开发办公室管理。旧村改造为什么要由国家征用土地呢?这还谈得上什么“待祭台村有经济实体后再交还给祭台村”?这是“刘备借荆州”,是个骗局。近十多年来,仅在城市开发建设、旧城区改造中,政府插手,搞了多少强占地皮、转手倒卖、坑害人民的事,村民们谁还能相信这样的政府?谁愿意接受这样“千载难逢的好事”?

五、祭台村的主人是祭台村的全体村民,征地拆迁这样的大事政府不能强行作主,也不能由几个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说了算,只能经村民大会讨论表决。这是每个村民的基本权力,村民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直到22日上午,参加会议的祭台村干部、党员、村民几乎没有人明确表示赞成政府的“旧村改造方案”。政府和村民形成僵持状态。“忍耐是有限度的”政府终于动手了。

22日上午9点多钟,碑林区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市容管理部门的100多官员进了祭台村,他们闯进村中和沿南二环路的店铺,口称检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口头通知并强令店主必须在27日前搬走,同时拆卸了一些店铺的门头牌匾,拉走一些经营器具和物品,还毁坏了店内的一些器物,与村民发生撕扭。店主们质问这些官员:我们办有齐备的经营手续,是合法经营,如果要拆迁,你们应与村委会谈,由村委会通知我们。你们连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都不是,凭什么超越权限,一进来就又抢又砸,命令我们搬走?越来越多的村民闻讯赶来把区政府官员团团围住,面对村民的责问,政府官员无言以对,只说是上级叫他们来的,村民们要求上级领导来答话,但到12点都没见个领导的影儿。村民们涌上南二环路,静坐示威抗议,使这条交通干道完全被堵死。大约下午1点多钟,数十名戴头盔的警察到场,劝阻驱赶堵路的村民,但村民们坚持不散反而越聚越多。下午6点多钟,碑林区区长、区委书记和市政府官员到场,口头承诺:拆卸的门头牌匾给安好,损坏的物品要赔偿,强拉走的物品要送还;在与村民达成协议前,不再来骚扰村民。下午7点多钟,村民们陆续撤出了南二环路。村民们堵路抗议持续了7个多小时。

22日晚,就有政府干部和派出所的警察到村民家中,要求村民不要再堵路了,并且询问堵路是谁带的头?谁组织的?26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处的干警进村,连续几天向村民调查都有谁参加了堵路?谁带的头?谁是组织者?官员和警察不问是哪些干部抢了东西砸了物品,违规强令拆迁,反而追问被迫堵路抗议的村民,这不奇怪么?政府不是一转身就违背了他们“不再搔扰村民”的诺言了吗?

看来祭台村的拆迁风波远没有平息。

答询电话:13087576913 村民 彪百龙

愚夫
2004年4月28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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