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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立法重视学徒 合法妓院也不例外

2004-05-03 12: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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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 德国政府将实施一项新的法规,将对没有雇佣学徒的公司征收罚款。这项法规对所有的公司都一体适用,所以就连获政府准许经营的合法妓院也不能幸免。

德国新闻杂志“明镜周刊”报导,这项新法规是由执政联盟几个政党共同起草的,法规中明确规定,一个公司每拥有十五名工人,就必须招收一个学徒,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这一法规将在今年底开始施行,将适用于所有公司,所以即使是妓院违反了这个规定也会照罚不误。

据说,绿党的几位成员本来打算为妓女争取豁免罚款的权利,却被负责制定法律的教育部人士泼了盆冷水。他们说,“如果一碗水不能端平,引起的麻烦将不堪设想”。

德国是在2001年12月正式将卖淫合法化,目前德国的“性工作者”和普通人拥有同等社会地位,并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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