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贞元初年,虞卿县的一个普通百姓家,有一个十多岁的女儿。她在井边洗鱼,鱼跳起来掉进井中,小女孩想去抓住鱼,也落到井中。井中有个老翁把掉下来的小女孩一下接住了,他把女孩抱进井壁旁边的空处,走了一百多步,见有高大的房屋,里面很美,洁净、明亮、宽敞。有个老婆婆在正中间坐着,有很多人在侍候她。老翁告诉小女孩说:“你可以向她参拜,称她为阿姑。”
小女孩在那里留连了几日,吃的是奇珍甘果,小女孩都不想回家去了。老婆婆说:“你的父母想你,你不能在这儿再呆下去了。”老翁把她抱着送到井上,又赠给她两枚金钱。父母看见了女儿,惊喜的跑去接她。小女孩仍闭着双眼,手握成拳头,大声喊着索要两个盘子。等到盘子拿来了,她嫌盘子腥,让用草灰洗它,洗过之后,才把钱放到盘子中,一个盘子中放一钱。这时小女孩睁开了眼睛。
从此她不吃饭菜,只喝茶和饮汤。过了几天,她嫌住处污秽,请求到道观中去修行。一年多了,有个过客在道观的院门口避暑时睡熟了,在梦中,忽然见到披着金甲拿着朱戈的人吆喝他说:“仙官在此,你怎么敢冲撞?”那个过客不由得惊醒了,吓出一身汗来,慌忙离开了。后来不知那女子去了何方。
(出《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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