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拖欠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明后年才能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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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一日电)四川省政府昨天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报告”,报告列出清欠时间表,要在明年底前,偿还完毕所有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从今年元月份起到二零零六年底,要还清各级政府所拖欠的工程款项。 

四川日报报导,四川省政府截至四月三十日止,偿还农民工工资二十亿一千一百万元人民币,占拖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五点五七;偿还工程款五十七亿六千八百万元人民币,占所有拖欠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二五。目前为止,四川省仍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亿三千万元,仍拖欠工程款九十七亿一千八百万元。

 这份报告在分析政府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时称,拖欠工程款是一个“长期积累起来的历史问题”。

报告认为,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法律不健全,体制机制不顺,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运作不规范,加之建筑业长期存在的“三角债”等问题,是形成拖欠工程款的客观原因。

而部分地方政府不从客观实际出发,缺乏正确政绩观,贪大求洋,盲目投资建设,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了争取国债资金和上级财政,立项上马政府工程等,则是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主观因素。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报告透露,四川省将严格控制新上项目,从源头解决拖欠问题,同时计划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未按规定预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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