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境内骚扰 邱超濂涉嫌与中领馆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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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大纪元特约记者李超报道)曾经轰动一时的美国法轮功学员在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诉讼中国国安、公安两部委及其它团体和个人一案,在寂寞两年之后,随着被告人之一邱超濂到庭应诉,又将有新的进展。

芝加哥地区华人华侨联合会(华联会)主席邱超濂(英文名字Alexander Hugh)是被告人之一。他被控与中领馆的人合谋,进行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人身攻击、威胁、骚扰和其他违法行为,构成“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5月3日,在进入被缺席判决程式的期限来临之际,邱超濂通过他在华盛顿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动议书和个人声明(declaration),要求法院免于对他的缺席判决。

此诉讼案起于2002年4月3日,当时美国四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向首都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控告中国有关部门在美国境内对他们进行骚扰。在列举的许多骚扰中,也包括发生在芝加哥领事馆外,抗议的法轮功学员被攻击、被殴打,以及他们的私人汽车被烧毁等暴力事件。那些在中国的被告,尽管控方律师已多次按照海牙国际公约将法院传讯书和起诉书送达中国司法部,但中国司法部一再从中作梗,借口“执行请求将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或安全”而拒绝将法律文件送达被告。鉴于中方被告(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与中国司法部同属中国政府机关,原告方律师已经要求法院认可这事实上的送达服务,中方被告是否被认定缺席,尚有待法院做出决定。

*之前对传讯置之不理

而芝加哥地区华联会主席邱超濂,是被告人中唯一的一个知名知姓的美国公民。法院传训书和起诉书早在2002年5月按常规完成。从法院文件看,邱超濂一直对法院传讯置之不理,终于导致法院书记于2003年10月27日记录邱缺席,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尔彼纳于今年4月6日正式下达命令:2004年5月6日是邱超濂最后的机会,来向法院说明为什么不应当对他缺席判决。如果邱超濂错过这个期限,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这对一个拥有资产的美国人来说,将无异于束手就缚、任人惩处了。

从法轮功学员原告方的起诉书中所列的骚扰事例来看,邱超濂成为被告,因为他参与了2001年7月13日在芝加哥中国领馆外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大纪元曾在2001年7月转载过相关报道(“芝加哥中领馆纠集流氓当众在领馆门前表演性骚扰”http://www.dajiyuan.com/gb/1/7/15/n109920.htm)。

以下是报道中的两段:

“在2点40分左右,突然有一伙人冲到我们面前,一个身着紫红上衣的男子开始做些污辱人的手势,另有几个开始说些不干不净的话。法轮功学员们保持冷静的态度,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后来,一个穿黑色西服的人双手伸向鹿丰的胸部抢材料,如此前后三次,并将资料揉坏。

“而后又有一人开始抢方霖手中的资料,同时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攻击。小强面前的板子曾被踢倒三次,其中以紫红衣人和一个着灰衣的人踢得最凶,最后,着灰衣之人还不满意,竟然在领馆门前,面向众多年轻女学员(还当着领馆请来的客人的面)大耍流氓,他将手放在下面做着极为下流的性骚扰手式,并口吐下流言语。有一学员问:‘领馆为什么耍流氓?’一领馆官员说:‘他不是领馆的,他是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说:‘你们怎么把流氓也叫来了?’”

*邱超濂似乎好运亨通

邱超濂就是报导中那个身着紫红上衣的男子。据知情者说,那个耍流氓的着灰衣之人名叫雷国鸣,在这次攻击事件后一年多,于2002年11月1日死于心脏病突发。邱超濂虽然在2002年4月成为被诉讼的被告,但是他却似乎好运亨通。先是在2002年由华联会副主席跃升为主席,又在2003年2月“光荣受聘中国侨联海外顾问,”飞往北京“由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向受聘顾问颁发证书,并列席中国侨联六届五次大会。”“在京期间,顾问们还受到中国侨联领导、外交部领导、国务院侨办领导等的会见,分别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等受到高规格的宴请”(据芝加哥地区中文报纸辰报的报道)。

2004年3月,由驻芝加哥中领馆首次推荐,邱超濂代表美国中部九州,作为“海外政协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第十届第二次人大及政协会议。这些海外特邀代表要“经驻外使领馆推荐,经全国人大、政协和国务院侨办同意,如果入籍别国者还要再通过大陆外交部审核”(据世界日报报道)。邱超濂既被聘为海外顾问,又被推荐为海外政协代表,无疑倍受中领馆的青睐。

邱超濂在递交给法院的声明中说,“我是芝加哥地区华人华侨联合会现任主席,这是一个专一促进芝加哥中国城的商务的经济团体。”但是从芝加哥中文报纸的一些报导来看,似乎这个华联会不只专一于中国城的经济。

华联会成立有7年多,邱超濂是华联会发起人之一,是第一、二届华联会第一副主席,2001年起任华联会代主席,后任第三届主席,并于2004年4月当选为第四届主席。邱超濂在2004年4月的两年总结报告中表示,“华联会顾名思义,就是要联系更多的社团和朋友们参加,队伍壮大了,爱国事业才会更好地发展。”

华联会的“爱国活动”不只限于中国城的经济和商务,还包括了“抗SARS筹款晚会,”“欢迎接待江泽民访美,”“欢迎接待中国访问美国各级代表团,”“组织欢送魏瑞兴总领事、沈伟廉副总领事,欢迎徐尽忠总领事、唐英副总领事等。”华联会坚决反独促统,举办了“批判一边一国论”、“支援江八点”、“和平统一论坛”等活动。

有意思的是,华联会的第四届第一次全体大会竟然选在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内举行,副总领事唐英不仅出席会议,而且做大会最后讲话。邱超濂在发言中,“感谢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对华联会的所有爱国活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好戏在后面 中方反应受关注

邱超濂向法院递交的动议是被接受还是被驳回,目前还是未知数。法院可能会在原告方递交反驳动议之后做出判决。邱超濂向法院递交的声明书,相当于宣誓后的证词,如果有故意作伪之处,会受法律惩罚。

另外据悉,原告方律师已经多次向在中国的被告进行送达服务,并已经提请法院认证中国的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缺席。如果法院象对邱超濂一样认定中方被告缺席,那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会继续对美国法院的传讯置之不理呢,还是会也急着来应诉呢?好戏可能尚未开始。


图片说明:在二年多以前,2002年4月3日,50多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状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控告它们在美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打压。图为原告方律师马丁.麦克曼先生。5月3日,在进入被缺席判决程式的期限来临之际,邱超濂通过他在华盛顿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动议书和个人声明(declaration),要求法院免于对他的缺席判决并撤销对他的起诉。(大纪元资料室)
图片说明:在二年多以前,2002年4月3日,50多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状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控告它们在美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打压。图为原告方律师马丁.麦克曼先生。5月3日,在进入被缺席判决程式的期限来临之际,邱超濂通过他在华盛顿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动议书和个人声明(declaration),要求法院免于对他的缺席判决并撤销对他的起诉。(大纪元资料室)

*援用RICO法律 惩黑社会或有组织犯罪

近50位法轮功学员4月3日向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控告中国有关部门在美国境内对他们进行的骚扰行动。 原告方律师马丁.麦克曼先生是有25年经验的民权律师,他曾就此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的建立,缘由于当时很多人,为逃避宗教迫 害,从英国逃到美洲。我们的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包括了第十、第十一世纪时英国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我们的整个法律系统,根本建立在这些基本的宪法权利上。

他说:“一个外国政府,利用其国家机器,决定到美国来搞集团犯罪,来剥夺我们当事人的基本宪法权利。这里受害的虽然仅限于法轮功学员,但是一个外国政府不能被允许来破坏美国公民或者是在美国的中国人的和平集会的权利,在家里和平生活的权利。”

原告援用RICO法律来起诉中国国安部等相关部门。RICO诉讼就是针对“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的诉讼,这种针对“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的诉讼简称为RICO诉讼。

麦克曼表示,RICO的法律是许多年前定下的,为的是惩罚黑社会或者有组织的犯罪行动。有组织的犯罪会使用多种伎俩,比如撬门入户,以伤害甚至杀害某人来恫吓。这样一来人们就会害怕,从而向黑社会屈服,拱手让出自己经营企业。有个例子,就是黑手党曾做了很多坏事来打击垃圾收集业的竞争对手。于是美国国会立法,不允许使用这种伎俩。

他说:“这个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得到数倍于其损失的赔款。这个法律用在我们这个案件中很合适,因为中国政府在美国搞了这样的犯罪组织。在诉讼书里我们列举了两个这样的犯罪组织,当然这就涉及到法律细节了,这些都包 括在诉讼书里,我们有充份的理由来援用RICO法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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