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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娟娟珍珠 法院16万2千卖出

2004-06-09 22:2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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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报导】(据中广新闻陈凤如报导)前三光吉米鹿负责人翁娟娟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破产之后,法院今天再度拍卖翁娟娟所拥有的28颗珍珠,最后是以新台币16万2千元顺利将珍珠卖出。一名得标的邱姓少妇表示,她是因为欣赏拍卖物品的法官郑丽燕,才会买下珍珠,至于这28颗珍珠要如何处理,邱姓少妇表示会将珍珠送去加工制成首饰,然后再送给妈妈。

前三光吉米鹿负责人翁娟娟在积欠1千多万的税款没有偿还后,去年遭台北行政执行处管收三个月,由于翁娟娟在管收到期之后,向法院声请破产,法院上个月第一次拍卖翁娟娟的28颗珍珠,有人出价到15万,但法官认为和鉴定价格50万5千元差太多,因此流标,9号上午再度拍卖珍珠时,一名少妇在丈夫的陪同下,前来拍卖室,和另一名谢姓民众,开始竞标,双方喊价战得难分难解,最后两人决定以16万2千元买下这28颗珍珠再一起平分。得标人邱姓少妇表示,这次的拍卖经验很有趣,她完全是冲着欣赏拍卖的郑法官而来的。

根据现场有多次竞标经验的专家表示,这28颗每颗大约有新台币一块钱大小的珍珠,虽然有些微大小差距,不过,色泽方面相当一致,做成珠宝饰品说不定还可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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