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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庭审理井喷事故六名中油失职官员

2004-07-14 13:0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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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4日电)去年12月重庆市开县发生重大井喷事故,造成两百四十三人死亡灾变事故,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六名四川石油管理局涉案失职人员。

新华社报导,这六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十二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服务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十二队原技术员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十二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报导指出,二00三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十六H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两百四十三人死亡重大事故。

这也是中国石油行业类似事故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今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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