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真相必须尊重司法遵守程序正义

高涌诚 曾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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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5日讯】台湾立法院临时会所通过的〈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以下简称〈真调会条例〉),现行立法最令人诟病的有由政党比例代表组成真调会、真调会本身制度设计的缺陷,与排除〈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之适用诸多缺失。

真调会委员的组成将使真相调查窒碍难行

司法应该独立自主、超越政治与党派,尽管法案第四条强调“本会及本会委员须超出党派以外”,但这更凸显了它的政治性。该条例制度上最大的缺点,就在于为了迁就政党政治性的需要,以致于委员人数高达十七个,这么庞大的委员会,怎么样来执行有效率的司法运作,非常令人怀疑,而且个别委员提议调查之事项,经其他委员四人审查同意,即得由该委员径行调查,究竟它是合议制、独任制,这在运作上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加上依政党比例推荐代表,蓝绿双方都有可能有少数的委员透过运作不断的径行调查,将来如何能能产生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实在令人怀疑。

真调会调查程序不应排除〈刑事诉讼法〉之适用

〈真调会条例〉第八条第四项,明白地排除〈刑事诉讼法〉等有关人权保障法律的适用。真调会它是政治调查机关、司法检察机关、还是审判机关?还是什么都是?它的定位,实在令人质疑。

如果它希望朝司法这个方向,而有意比照所谓的独立检察官来定位的话,广泛排除〈刑事诉讼法〉适用的这样的一个条文,显然跟我国法制对于刑事司法侦查审判中被告人权保障的精神是相违背的。真调会的设立,当然有它的政治考量,然而其侦查程序不受〈刑事诉讼法〉拘束,实在严重破坏了人权保障的精神,对于程序正义的疏忽所得的调查结果,是否真能受到所有民众的信服,还是会因为不断程序的争议,危害了全民追求真相的渴望。

更进一步说,〈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精神在本次真调会条例中遭到严重的破坏。此例一开,未来有没有可能我们的立法委员突发奇想,针对其他的刑事个案通通来排除〈刑事诉讼法〉的适用,特设机构,来对人民进行刑事的侦查、侵害人身自由,值得国人深思。

真相的调查必须尊重司法与程序正义

现行真调会的立法不但违背权力分立的原则,将来真调会的运作也将窒碍难行,根据台湾智库于八月三十日所公布的民意调查资料,虽然有四成八的民众支持成立真调会,但更有不分蓝绿,高达六成六的民众反对由政党代表比例组成真调会,可见民众虽然渴求三一九枪击事件的真相能带来社会真正的和解,但是希望是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调查,而不是延续立法院中政党恶斗的模式。

在行政院将该条例覆议案送交立法院审议之际,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郑重呼吁国亲立委能够在这次覆议案中审慎思考,真相不是用拼的,而是要经过严格专业的调查,尊重司法与程序正义,这样得来的结果才能真正逼近真相,并为全国人民所信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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