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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台湾毒贩在厦门被判死刑和死缓

2004-09-03 01:3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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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日电)厦门中级法院1日指控五名台湾籍毒贩在一个多月时间内,贩卖、运输安非他命三百五十七公斤,一审宣判林文宾等四人死刑,另一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新华社报导,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陈松辉等五人,暂住厦门,二00二年10月至十1月期间,从广东利用长途客车将安毒贩卖、运输至福建石狮。

厦门市法院认为,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数量巨大,判处死刑。陈松辉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指出,这是福建迄今最大一起贩卖安非他命案,宣判后五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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