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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下令可当场击毙劫持孩童的歹徒

2004-09-26 12:1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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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6日电)鉴于绑架勒索或以学生、孩童为人质的犯罪手法渐趋普遍,中国山东省公安厅首开先例指示下属单位,必要时可以当场击毙歹徒。

山东大众日报报导,山东省公安厅指出,对于穷凶极恶、丧心病狂伤害学生、儿童和劫持学生、儿童为人质的犯罪人,如果警告无效,在保证人质和群众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果断出手,当场击毙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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