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8日讯】(希望之声记者米兰悉尼采访报道)北京消息,2004年9月1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拒绝受理一份有118人签名支持状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诉讼状,9月2日,6位递交诉讼状的代表又来到全国人民最高法院递交诉讼,同样遭拒。诉讼状为什么被拒绝受理以及起诉人为什么要状告全国人大?对此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电话采访了6位代表之一的起诉人关增礼,他告诉记者……
关: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民最高法院拒绝接受状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诉讼状的理由是人大代表不是民选的, 你可以向他们反映,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你不能告的。你在哪告都不受理,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也对我们说,它是立法机关,它在管着我们,你们状告他们,我们能怎么办?
关:所以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只有把这件事公之于众。
这些起诉人表示,在这份诉讼状中,他们状告全国人大偏离宪法、甚至违背宪法立法、人大放任政府官员、公、检、法犯罪而没有力行监督责任,对公民权利不尽保障职责之罪。起诉人关增礼还表示,118位联名支持状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人士中的大部分都有违约侵权案例证据。
关:他们中很多有的是被剥夺土地,最基本的生存权力没有了,有的是因为行事和行政案件,包括一些致人死亡案件,包括司法腐败等等,他们都是上访人员。归根结底,他们认为就是国家立法缺位,给他们造成今天的伤害,包括全国人大没有履行它的监督职责,使地方政府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权利。
记者:你可以举个具体的例子吗?
关:河北一个叫李斌凯的,他的父亲是当地一个农民,40多岁的一个壮劳力。李斌凯的父亲的弟弟欠了乡政府一台电视,乡政府却跑到李斌凯父亲家拿走了李父亲的电视,这是2003年的事情,乡政府拿走了很长时间。后来,李父认为电视是他的私有财产,他不欠乡政府的,不能株连九族,我弟弟欠你东西,你不能找我要,这样他就去了乡政府去要他的电视。头天去的,第二天就死了,却在镇政府里死的,镇政府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家属质询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说法医鉴定是得病死的。镇政府告诉李家,我们的责任就是当初没有进行抢救,如果你同意,就签字,我们付给你钱。但是家属拒绝,因为我父来时是个壮劳力,怎么会死呢?而且还死在镇政府里。另外尤其重要的是家属发现死者身上有被电击电伤的印记,他们认为是被殴打致死的。现在家属把照片也带来了,我们这里有一部分这些资料。
起诉人关增礼还对现在政府的强制拆迁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拆迁当中没有法制约束,依法治国不是一句口号,应该是在行动上。强制拆迁当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商人和地方政府官员,他们都从中获利。
关增礼还表示他之所以状告全国人大,自己并没有什么具体案例,只是看到现在社会上这么多不公正现象,他愿意站出来为维护公民的正当权利而做出努力。
关:我现在总在想一个问题,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在那里?好?好在那里?改革开放这几年,说辉煌,辉煌了什么?改革了什么?老百姓被改的下岗失业,政府滥用职权,侵犯践踏人权。
关增礼在采访最后表示:我觉得状告人大这件事,我必须要做!因为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一个执政党的,而是所有公民的,我们应该对我们自己的国家负责任。
起诉状的原告们在起诉状的最后写到:我们像渴望阳光一样渴望宪制环境带给我们的民主秩序生活,渴望用法制告别人治,告别进行性加重的司法恐怖主义带给我们的深层伤害,用法制营造一个公务只能追着责任跑的良好环境。我们像保护生命一样竭力维护着宪法的尊严和诚信,基于这样的信念,我们依宪向法庭提出上述诉求,本诉求涉及了立法、行政、司法、社会生活等诸多层面的社会质量问题,对此诉求的满足,负有此责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责无旁贷,请法庭以客观的调查、公正的判决,维护宪法的诚信,即行监督履宪的履责程序,实施不给代理人法定权益的约定。(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