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人關增禮談百人狀告人大原由

——依法治國不是一句口號應該是在行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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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米蘭悉尼采訪報道)北京消息,2004年9月1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拒絕受理一份有118人簽名支持狀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訴訟狀,9月2日,6位遞交訴訟狀的代表又來到全國人民最高法院遞交訴訟,同樣遭拒。訴訟狀為什么被拒絕受理以及起訴人為什么要狀告全國人大?對此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電話采訪了6位代表之一的起訴人關增禮,他告訴記者……

關: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人民最高法院拒絕接受狀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訴訟狀的理由是人大代表不是民選的, 你可以向他們反映,人大是最高權力机构,你不能告的。你在哪告都不受理,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也對我們說,它是立法机關,它在管著我們,你們狀告他們,我們能怎么辦?

關: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我們只有把這件事公之于眾。

這些起訴人表示,在這份訴訟狀中,他們狀告全國人大偏离憲法、甚至違背憲法立法、人大放任政府官員、公、檢、法犯罪而沒有力行監督責任,對公民權利不盡保障職責之罪。起訴人關增禮還表示,118位聯名支持狀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人士中的大部分都有違約侵權案例證据。

關:他們中很多有的是被剝奪土地,最基本的生存權力沒有了,有的是因為行事和行政案件,包括一些致人死亡案件,包括司法腐敗等等,他們都是上訪人員。歸根結底,他們認為就是國家立法缺位,給他們造成今天的傷害,包括全國人大沒有履行它的監督職責,使地方政府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權利。

記者:你可以舉個具體的例子嗎?

關:河北一個叫李斌凱的,他的父親是當地一個農民,40多歲的一個壯勞力。李斌凱的父親的弟弟欠了鄉政府一台電視,鄉政府卻跑到李斌凱父親家拿走了李父親的電視,這是2003年的事情,鄉政府拿走了很長時間。后來,李父認為電視是他的私有財產,他不欠鄉政府的,不能株連九族,我弟弟欠你東西,你不能找我要,這樣他就去了鄉政府去要他的電視。頭天去的,第二天就死了,卻在鎮政府里死的,鎮政府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進去的。家屬質詢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說法醫鑒定是得病死的。鎮政府告訴李家,我們的責任就是當初沒有進行搶救,如果你同意,就簽字,我們付給你錢。但是家屬拒絕,因為我父來時是個壯勞力,怎么會死呢?而且還死在鎮政府里。另外尤其重要的是家屬發現死者身上有被電擊電傷的印記,他們認為是被毆打致死的。現在家屬把照片也帶來了,我們這里有一部分這些資料。

起訴人關增禮還對現在政府的強制拆遷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在拆遷當中沒有法制約束,依法治國不是一句口號,應該是在行動上。強制拆遷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商人和地方政府官員,他們都從中獲利。

關增禮還表示他之所以狀告全國人大,自己并沒有什么具體案例,只是看到現在社會上這么多不公正現象,他愿意站出來為維護公民的正當權利而做出努力。

關:我現在總在想一個問題,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优越性在那里?好?好在那里?改革開放這几年,說輝煌,輝煌了什么?改革了什么?老百姓被改的下崗失業,政府濫用職權,侵犯踐踏人權。

關增禮在采訪最后表示:我覺得狀告人大這件事,我必須要做!因為這個社會,這個國家不是一個政府,一個執政党的,而是所有公民的,我們應該對我們自己的國家負責任。

起訴狀的原告們在起訴狀的最后寫到:我們像渴望陽光一樣渴望憲制環境帶給我們的民主秩序生活,渴望用法制告別人治,告別進行性加重的司法恐怖主義帶給我們的深層傷害,用法制營造一個公務只能追著責任跑的良好環境。我們像保護生命一樣竭力維護著憲法的尊嚴和誠信,基于這樣的信念,我們依憲向法庭提出上述訴求,本訴求涉及了立法、行政、司法、社會生活等諸多層面的社會質量問題,對此訴求的滿足,負有此責的全國人大法工委責無旁貸,請法庭以客觀的調查、公正的判決,維護憲法的誠信,即行監督履憲的履責程序,實施不給代理人法定權益的約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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