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房委会不推行租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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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房委会决定,不会采用租金津贴来协助需要住屋资助的家庭,否则长远会使房委会财政状况进一步恶化。

房委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讨论讨论了以租金津贴代替直接提供公屋给真正有住屋需要的人士的可行性,会议通过,不推行租金津贴。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一项详细资助分析显示,租金津贴的现金开支较租住公屋高出2倍至4.4倍。以租金津贴取代公屋,虽然可节省初期的建筑成本,但由于“滚雪球效应”,在中期至长期而言,租津会大量耗用房委会的资金,令房委会财政状况进一步恶化。

发言人又说,没有需要为轮候册上的申请人提供租津,因为目前整体平均轮候时间为1.8年,远低于政府承诺约3年的时间。

发言人说:“推行租津可能会大幅增加原本对公屋没有兴趣的住户对租金援助的需求。部分委员亦怀疑私人市场能否供应足够的合适租住单位。除非能满足这先决条件,否则大规模推行租津将推高租金水平,进一步增加租津所需的总资助额。”

政府在2000年及2001年,邀请房委会研究是否可用租津取代公屋,以应付轮候册申请人对房屋的需求。房委会于2001年7月推行长者租金津贴试验计划,鉴于反应未见踊跃及公屋单位供应充足,遂于2003年9月终止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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