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冰:有法不依才是最大的腐败

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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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3日讯】当前,从专家学者到普通百姓都在呼吁依法治国,好像中国的问题是由于法律不够带来的。事实上,中国现有法律基本上涵盖了从国体、政体、到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当今社会出现的问题,绝大部分不是因为立法不够引起的,而是有法不依和司法腐败所诱发的。

首先看看《劳动法》的落实情况。《劳动法》在1994年出台以后,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欢迎。可是,当人们看着枝头的果实变成了墙上的画饼,就不再挂记它了。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简单的规定实行起来竟然困难重重,大部分人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白领的隐性加班就不说了,各行各业工人的劳动时间远远长于法定时间。以建筑工地的工人为例,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4、5个小时,并且没有节、假日。这些工人不仅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连一个工人的名分都得不到,只是被轻蔑地称呼为民工。

还有街头昼夜穿梭的的士司机,为了应付每月高达5千的租金压力,被迫每日10几个小时地劳作,不但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不能休息,就是染病在身,也要挣扎着出车。耽误1天就要背上200元的债务。这是任何一个小民也背不起的。所以,不时会在报纸上看到诸如北京或天津的士司机累死在路上的消息。有人批判说这是出租车公司的过度剥削所致,我认为这是被那些麻木的执法者害死的。

那些在珠三角制衣厂、制鞋厂劳作的兄弟姊妹们的处境同样悲惨,不但拿不到最低保障工资,每天还要被强制劳动14、5个小时,尤其制鞋厂的工人还要忍受难闻的有毒刺鼻气味。在工厂内工人的人身自由也要被限制,即使夫妻在一个厂里打工也难得有机会见面,更不用奢望同居了。风尘仆仆几千里前去特区打工的人,获得的劳动报酬竟然只有每月2、300元,并且还要被强制加班、加点,稍有不从就有可能被解雇。这种连资本主义都做不出来的事情,就发生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今天。《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可是在工人们忍受剥削煎熬的时候,没有看到劳动监察人员的影子,也没有看到平时威风八面的警察的影子。

劳动监察部门对维护工人权益不积极,对于资格证书的管理却十分积极。厨子要办厨师证,剃头的要办理发师证,还美其名曰持证上岗。最莫名其妙的是对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建筑人才管理体系也要插上一手,强制办理什么注册建造师证。明眼人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着眼点仍然是金钱。每个项目经理7天的考试培训费是3千块,全国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把这个美差事寻租给某个公司去经营,以后的事大家自然明了了。

所以,我们目前面临的根本问题,不是法律空缺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公的问题。即使目前法律体系不是十分完整,只要始终坚持《宪法》的基本精神,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目前中国正在开展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的组织建设。我认为首先应该从铲除执法腐败入手。执法腐败导致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民心的流失。因此,有法不依、执法腐败才是最大的腐败。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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