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领汇风波 卢婆婆拒接受房委会资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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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讯】房屋委员会与领汇基金上市官司败诉的公屋居民卢少兰,就资助她上诉到终审法院的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卢婆婆拒绝接受房委会资助向终审法院上诉。由于卢婆婆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的期限是至2月27日,因此领汇基金很大机会赶不及在3月底前的关键时刻上市,令领汇基金挂牌再加添不明朗因素。

房屋委员会昨(26日)发表声明,指已拒绝就领汇基金上市申请司法复核的公屋居民卢少兰的代表律师,要求房委会支付她向终审法院上诉的法律诉讼费用的建议。

不过,协助卢婆婆的区议员陶君行透露,卢婆婆早于上周已透过代表律师知会房委会,拒绝接受房委会资助向终审法院上诉的建议,至于卢婆婆会否继续与房委会谈判,代表律师表示,目前并没有进一步评论。较早前,法律援助署拒绝卢婆婆的法援申请。

陶君行指出,卢婆婆仍然希望能取得法律援助上诉至终审法院,她正向法援署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希望最终获得法援,上诉终审法院。

而曾经协助卢婆婆的立法会议员郑经翰表示,欢迎及支持卢婆婆拒绝房委员资助,因为有房委会委员及公众都反对这个做法。郑大班不认为卢婆婆拒绝资助,等候申请法援的上诉结果,是要拖延领汇上巿。

大班会金钱支持

郑经翰又说,他近月已没有与卢少兰接触,若卢少兰就上诉终审法院开支或其他问题向他求助,他一定会帮忙。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昨回应表示,卢婆婆的律师主动要求由房委会资助诉讼费用,但房委会提出要尽快上诉,不可以拖延的条件后,卢婆婆拒绝接受。卢婆婆在申请法律援助被拒后,她的代表律师于本月12日向房委会代表律师提出上述建议。

据房委会发言人表示,房委会向卢婆婆提出反建议,条件之一是卢女士需同意一个较短而又合理的时间表,目的是尽可能尽早结束司法复核,但对方不接受。

另一方面,由于卢婆婆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的期限是至2月27日,即表示领汇基金很大机会不可能赶及在3月底前上市,因此房委会昨日立即向上诉庭申请,撤销卢获准延长的上诉期42日,若得直,卢婆婆的上诉期限会即时届满。

而房委会之所以计划资助卢婆婆上诉,是希望能够尽快就领汇基金上市取得最终的法庭裁决,以便尽快再度推出上市。

研其他方案上市

领汇基金能否赶及在3月底前上市至所以相当关键,是因为按照上市条例,若领汇基金未能赶及于3月底前上市,就须重新进行估值,估计涉款1亿元。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外,亦令领汇基金的招股价有较大压力,同时亦影响到房委会在今个财政年度的收入。

而身兼房委会主席的孙明扬昨日还表示,除了这官司外,急切需要去考虑其他方法,令领汇尽快上市。但他拒绝透露详情,只说“现在不是适当时机,去讨论我们正考虑什么方案”。孙早前曾表示,会考虑以其他形式分拆180个公共屋村停车场及商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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